為便利社會大眾參與臺股,滿足投資人普通交易時段買賣零股之需求,臺灣證券交易公告投資人自109年10月26日可於普通交易時段買賣零股,既有盤後零股交易仍依現行機制維持運作。
上午9時至下午1時30分
為避免盤中零股交易影響普通交易開盤作業
證券商自上午9時起將買賣申報輸入交易所
9時10分第一次撮合
上午9:10起第一次撮合,爾後每3分鐘以集合競價撮合,買賣成交優先順序如下:
價格優先原則
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
先於較高賣出申報。
同價位之申報,依時間優先原則決定優先順序。
時間優先原則
第一次撮合前輸入之申報,依電腦隨機排列方式決定
優先順序;
第一次撮合後輸入之申報,依輸入時序決定優先順序。
盤中零股交易之買賣委託及回報方式以電子式交易型態為限
以限價ROD當日有效
盤中零股交易時段未成交之委託,不保留至盤後零股交易時段
同當日普通交易(即以當日上午9時至下午1時30分大盤當日個股開盤競價基準上下10%為限)。惟新上市股票如掛牌後首五日於普通交易採無漲跌幅限制者,其零股交易該段期間買賣申報價格亦為無漲跌幅限制。
成交行情資訊
盤中零股自第一次撮合起,每次撮合後對外揭示成交 價格及數量,
以及未成交最佳5檔申報買賣價格、申報買賣數量等資訊。
收受買賣申報期間實施試算行情資訊
自上午9:00起第一次揭示,其後 每隔10秒試算撮合後,
揭露模擬成交價格、成交數量及最佳五檔申報買賣價格、
申報買賣數量等資訊,至下午1:30止。
為避免因行情波動劇烈,致成交價超出投資人預期,除初次上市普通股採無升降幅度限制期間,依證交所章則規定施以延長撮合間隔時間之有價證券,及當市開盤競價基準低於一元者外,自第一次撮合成交後至申報時間截止前之一段時間(13:20),實施價格穩定措施,如每次撮合前經試算成交價格漲跌超逾前一次成交價格之上下3.5%時,證交所立即對當次撮合延緩2分鐘,並繼續接受買賣申報之輸入、取消及變更,俟延緩撮合時間終了後依序撮合成交。價格穩定措施暫緩撮合期間,每10秒揭露模擬撮合成交價、量及最佳5檔買賣價量之訊息供投資人參考。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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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中零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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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後零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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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日期 | 2020年10月26日 | 屆時仍維持運作 |
委託時間 | 9:00~ 13:30 | 13:40~14:30 |
競價方式 | 上午9:10起第一次撮合,之後每3分鐘以集合競價撮合成交。 | 僅撮合一次,於14:30集合競價撮合成交。 |
買賣成交
優先順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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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揭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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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申報期間最後5分鐘(14:25至14:30),約每30秒揭露試算之最佳1檔買賣價格。 |
預收款券 |
併同普通交易之委託進行預收款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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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方式 | 原則:以電子式交易型態之規定辦理。
例外:委託人為專業機構投資人者,得採非電子式委託。 |
形式不拘 |
瞬間價格
穩定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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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收盤清盤 | 未成交委託,不保留至盤後零股交易時段。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