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投信獨立經營管理|元大系列基金及境外總代理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 經理績效,不保證系列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系列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定期定額 報酬率將因投資人不同時間進場,而有不同之投資績效,過去之績效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 之績效;為避免因受益人短線交易頻繁,造成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加,進而損及基金長期持有之受益人權益,本基金不歡迎受益人進行短線 交易。投資人應注意本基金主要投資風險包括利率風險、匯率風險、債券市場流動性不足之風險、投資無擔保公司債 之風 險及債券發行人違約之信用風險。本基金或有因利率變動、匯率變動、各國貨幣匯率之升或貶而將影響本基金的淨值及利息,債券交易市場流 動性不足及定期存單提前解約而影響基金淨值下跌之風險,同時或有受益人大量贖回時,發生延遲給付買回價款之可能。而基金資產中之債券 皆隱含其發行者無法償付本息之違約風險,基金所投資標的發生上開風險時,本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可能因此產生波動。本基金得投資於點心債 ,該等債券如係以人民幣計價或發行者為大陸地區或香港之國家或機構者,可能受到當地法令限制或不完全而較易受外匯管制、政治或經濟情 勢變動等影響及可能存在資訊不透明或未完全揭露之風險。另為預應大陸地區相關稅法規定,就本基金直接投資於大陸地區部位,可能依大陸 地區相關稅法規定調整基金撥備相關稅負之政策,基金淨值將於扣除基金實際及預撥之各項稅款後所計算得出。大陸地區之波動度與風險程度 可能較高,且其政治與經濟情勢穩定度通常低於已開發國家,可能影響所投資地區之有價證券價格波動,而使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影響。就本 基金直接投資於大陸地區部位,可能依大陸地區相關稅法規定調整基金撥備相關稅負之政策,基金淨值將於扣除基金實際及預撥之各項稅款(如 有)後所計算得出。本公司得以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資格及交易額度或在法令允許前提下透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構 (即滬港通 )為 本基金進行大陸地區A股交易,故大陸地區對QFII或滬港通機制相關的政策或法令規定如有任何改變或限制,都可能對本基金於大陸A股市場投 資造成影響。又本基金人民幣計價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係以人民幣表示,人民幣匯率波動可能對該類型淨資產價值造成直接或間接之影響, 故申購該類型受益權單位之受益人需承擔人民幣匯率變動之風險。中國機會債券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 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近12個月內由本金支付之配息 之相關資料,請詳元大投信公司網站(https://www.yuantafunds.com/myfund/dividend)。為達成收益分配穩定之目的,經理公司並得自本 基金B類型 受益權單位之資產每月撥取最多為該類型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零點四(0.4%)之金額,併入前述可分配收益而分配予受益人。任何涉及由本金支 出 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投資人應注意本基金或有因利率變動、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 不足及定期存單提前解約而影響基金淨值下跌之風險,同時或有受益人大量贖回時,致延遲給付贖回價款之可能。元大投信業已自臺灣證券交 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使用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之授權。並非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交所」)贊助、認可、銷售 或 推廣;且證交所不就使用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及/或該指數於任何特定日期、時間所代表數字之預期結果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 之擔保或聲明。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係由證交所編製及計算;惟證交所不就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之錯誤承擔任 何過失或其他賠償責任;且證交所無義務將指數中之任何錯誤告知任何人。指數值及其成分股清單有關之一切著作權均歸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所有。本公司業已就使用該著作權發行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之行為,自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完整之使用 授權。本基金投資涉及新興市場部份,因其波動性與風險程度可能較高,且其政治與經濟情勢穩定度可能低於已開發國家,也可能使資產價值 受不同程度之影響。本基金投資地區包括中國大陸及新興市場,可能因產業循環或非經濟因素導致價格劇烈波動,以及市場機制不如成熟國家 健全,可能產生流動性不足風險而使基金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影響。就本基金直接投資於大陸地區部位,可能依大陸地區相關稅法規定調整基 金撥備相關稅負之政策,基金淨值將於扣除基金實際及預撥之各項稅款(如有)後所計算得出。本公司得以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資格及交 易 額度或在法令允許前提下透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構 (即滬港通)為本基金進行大陸地區A股交易,故大陸地區對QFII或滬港通機制相 關 的政策或法令規定如有任何改變或限制,都可能對本基金於大陸A股市場投資造成影響。
元大中國平衡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得投資於投 資等級點 心債,該等債券如係以人民幣計價或發行者為大陸地區或香港之國家或機構者,可 能受到當地法令限制或不完全而較易受外匯管制、政治或經濟情勢變動等影響及可能存在資訊不透明或未完全揭露之風險,本基金所投資標的 發生上開風險時,本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均可能因此產生波動。就本基金直接投資於大陸地區部位,可能依大陸地區相關稅法規定調整基金撥備 相關稅負之政策,基金淨值將於扣除基金實際及預撥之各項稅款(如有)後所計算得出。本公司得以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資格及交易額度 或 在法令允許前提下透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構 (即滬港通)為本基金進行大陸地區A股交易,故大陸地區對QFII或滬港通機制相關的政 策 或法令規定如有任何改變或限制,都可能對本基金於大陸A股市場投資造成影響。
元大中國高收益點心債券基金(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適合尋求投資固定潛在收益且能 承受較 高風險之非保守型投資人,投資人投資高收益債券基金宜斟酌個人之風險承擔能力及資金之可運用期間長短後進行投資。投資人投資高收益債 券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 動的 敏感度甚高,故本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本基金適合尋求投資 固定潛在收益且能承受較高風險之非保守型投資人,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本基金主要投資於香港發行、交易之人民幣計價債券 (即所謂點心債券),由於現今中國及香港之政經情勢或法規變動較易受中國政府當局影響,本基金投資於該等國家或企業所保證或發行之債 券,存在流動性風險、政治及社會經濟及貨幣等風險。本基金得投資美國R144A債券,該類債券因屬私募性質,故較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 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之風險。
本基金得投資於高收益債券子基金及新興市場債券子基金,高收益債券子基金之投資標的涵蓋低於投資等級之垃圾債券,加上利率風險、信用 違約風險、外匯波動風險也將高於一般投資等級之債券型基金,故需承受較大之價格波動;新興市場債券子基金因投資標的屬新興市場國家之 債券,故其債券對利率風險和信用風險呈現較敏感的價格反應,而使其淨值波動較大。另該些地區或國家亦可能因政治、經濟不穩定而增加其 無法償付本金及利息的信用風險或限制金錢匯出境外或外國投資。在經濟景氣衰退期間,此類債券價格的波動可能較為劇烈。此外,新興市場 國家之幣值穩定度和通貨膨脹控制情況等因素,亦容易影響此類債券價格,進而影響所投資之新興市場債券子基金淨值,亦即造成本基金淨值 之波動。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 金淨值之變動。
本基金得投資於高收益債券子基金及新興市場債券子基金,高收益債券子基金之投資標的涵蓋低於投資等級之垃圾債券,加上利率風險、信用 違約風險、外匯波動風險也將高於一般投資等級之債券型基金,故需承受較大之價格波動;新興市場債券子基金因投資標的屬新興市場國家之 債券,故其債券對利率風險和信用風險呈現較敏感的價格反應,而使其淨值波動較大。另該些地區或國家亦可能因政治、經濟不穩定而增加其 無法償付本金及利息的信用風險或限制金錢匯出境外或外國投資。在經濟景氣衰退期間,此類債券價格的波動可能較為劇烈。此外,新興市場 國家之幣值穩定度和通貨膨脹控制情況等因素,亦容易影響此類債券價格,進而影響所投資之新興市場債券子基金淨值,亦即造成本基金淨值 之波動。另為預應大陸地區相關稅法規定,就本基金直接投資於大陸地區部位,可能依大陸地區相關稅法規定調整基金撥備相關稅負之政策, 基金淨值將於扣除基金實際及預撥之各項稅款後所計算得出。
元大期貨信託基金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本期貨信託事業以往之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文提及之 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本期貨信託事業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 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本基金銷售機構索取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或至本公司網站(www.yuantafunds.com)或期信 基 金資訊觀測站(www.fundclear.com.tw)自行下載。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投資人可至期信基金資訊觀測站中查詢 。本 文提及之商品價格及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本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S&P GSCI Reduced Energy Index is the exclusive property of Yuanta SITC, which has contracted with Standard & Poor's ("S&P") to maintain and calculate the Index. S&P shall have no liability for any errors or omissions in calculating the Index.
元大投信業已自FTSE International Limited(“FTSE”)、及臺灣證券交易所(”TWSE”)取得使用“臺灣證券交易所臺灣50指數”、“臺灣證 券交易 所臺灣中型100指數”、“臺灣證券交易所臺灣高股息指數”名稱之授權。使用者須遵守臺灣證券交易所『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本資訊僅供參考,所有資訊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為準,盈虧自行負責。
“FTSE®”是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的商標,「TWSE」和「TAIEX」是臺灣證券交易所的商標,且均由富時國際有 限 公司(「富時集團」)根據授權使用。 臺灣證交所臺灣50指數是富時集團/臺灣證交所的一種產品(「指數」),該指數由臺灣證交所在富時集團的協助下計算。 惟上開二公司均不贊助、背書或宣傳此產品,與此產品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關聯,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或使用「指數」或本出版物內容導致的任何 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指數」中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均歸富時集團和臺灣證交所所有。元大投信已從富時集團和臺灣證交所獲得將此類智慧財產權用於創造此產品的 全面許可。」
“FTSE®”是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的商標,「TWSE」和「TAIEX」是臺灣證券交易所的商標,且均由富時國際有 限 公司(「富時集團」)根據授權使用。 臺灣證券交易所臺灣中型100指數是富時集團/臺灣證交所的一種產品(「指數」),該指數由臺灣證交所在富時集團的協助下計算。 惟上開二公司均不贊助、背書或宣傳此產品,與此產品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關聯,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或使用「指數」或本出版物內容導致的任何 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指數」中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均歸富時集團和臺灣證交所所有。元大投信已從富時集團和臺灣證交所獲得將此類智慧財產權用於創造此產品的 全面許可。」
臺灣證券交易所電子類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係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計算;惟並未贊助、認可或推廣本商品。與指數值及其成分 股清單有關之一切著作權均歸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元大投信業已就使用該著作權發行元大台灣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電子 科技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行為,自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完整之使用授權。
S&P Custom/Yuanta China Play 50 Index is the exclusive property of Yuanta SITC, which has contracted with Standard & Poor’s (“S&P”) to maintain and calculate the Index. S&P shall have no liability for any errors or omissions in calculating the Index. Yuanta/P-Shares MSCI Taiwan Financials ETF described herein are indexed to an MSCI index.
“FTSE®”是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的商標,「TWSE」和「TAIEX」是臺灣證券交易所的商標,且均由富時國際有 限 公司(「富時集團」)根據授權使用。 臺灣證券交易所臺灣高股息指數是富時集團/臺灣證交所的一種產品(「指數」),該指數由臺灣證交所在富時集團的協助下計算。 惟上開二公司均不贊助、背書或宣傳此產品,與此產品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關聯,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或使用「指數」或本出版物內容導致的任何 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指數」中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均歸富時集團和臺灣證交所所有。元大投信已從富時集團和臺灣證交所獲得將此類智慧財產權用於創造此產品的 全面許可。」
臺灣證券交易所未含電子股50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係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所計算;惟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並未贊助、認可 或推廣本商品。與指數值及其成分股清單有關之一切著作權均歸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櫃買「富櫃五十指數」係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所計算;惟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並未贊助、認可或推廣本商品。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業 自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取得使用櫃買「富櫃五十指數」之指數名稱授權使用。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就發行本商品已自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取得使用該著作權之完整授權。與指數值及其成分股清單有關之一切著作權均歸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所有。
MSCI並沒有保薦、承兌、或推銷其中提及的本基金或受益證券,並且MSCI不會對任何本基金或受益證券或任何該基金或證券根據的指數承擔任 何法律責任。本基金公開說明書對MSCI與經理公司和任何有關基金的有限關係作更詳細的描述。The Funds described herein are indexed to an MSCI index。
元大標智滬深300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使用之標的指數名稱係經指數提供者同意由標的基金之經理公司,即中銀國際英國 保誠 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簡稱授權人)代表與本公司代表簽訂授權契約,包含由授權人轉授權標的基金及標的指數之名稱予本公司使用於本基金。前 述 標的基金係指「標智滬深300中國指數基金®」,標的指數係指「滬深300指數」。元大標智滬深300證券投資信 託基 金投資者是申請購買元大投信發行的「元大標智滬深300證券投資信託基金」(W.I.S.E. Yuanta CSI 300 Securities Investment Trust Fund),而非直接投資於標的基金。本基金非由中銀國際英國保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或其聯繫 公司或中證指 數有限公司保薦,有關經理公司對於本基金單位之管理、推廣、銷售、交易或價格的釐定概無任何義務或責任,亦不會與本基金客戶有任何直 接合約關係。
元大上證50基金主要投資於大陸地區有價證券,可能因產業循環或非經濟因素導致價格劇烈波動,以及市場機制不如成熟國家健全,可能產生 流動性不足風險而使基金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影響。就本基金直接投資於大陸地區部位,可能依大陸地區相關稅法規定調整基金撥備相關稅負 之政策,基金淨值將於扣除基金實際及預撥之各項稅款(如有)後所計算得出。本公司得以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資格及交易額度或在法令 允 許前提下透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構 (即滬港通)為本基金進行大陸地區A股交易,故大陸地區對QFII或滬港通機制相關的政策或法令 規 定如有任何改變或限制,都可能對本基金於大陸A股市場投資造成影響。
上證50指數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委託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管理。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確保上證50指數的準確性。但無論因為疏 忽或其他原因,上海證券交易所、中證指數有限公司不因指數的任何錯誤對任何人負責,也無義務對任何人和任何錯誤給予建議。上證50指數 的所有權歸屬上海證券交易所。
元大大中華價值指數基金投資地區包括中國大陸及香港,可能因產業循環或非經濟因素導致價格劇烈波動,以及市場機制不如成熟國家健全, 可能產生流動性不足風險而使基金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影響。
Russell Investments is the source and owner of the trademarks, services marks and copyrights related to the Russell Indexs. Russell® is a trademark of Russell Investments.
新興市場國家股市之波動及風險程度可能較高,且其政治與經濟穩定度可能低於已開發國家,均會影響基金所投資國家之有價證券價格波動, 而使基金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影響。摩根史丹利並沒有保薦、承兌、或推銷其中提及的基金或證券,並且摩根史丹利不會對任何該基金或證券 或任何該基金或證券根據的指數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投資人應注意本基金投資之風險包括利率風險、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之風險及投資無擔保公司債之風險;本基金或有因利率變動、債券交 易市場流動性不足及定期存單提前解約而影響基金淨值下跌之風險,同時或有受益人大量贖回時,致延遲給付贖回價款之可能。本基金投資所 涉新興市場國家有價證券,其波動及風險程度可能較高,且政治與經濟穩定度可能低於已開發國家,均會影響基金所投資國家之有價證券價格 波動,而使基金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影響。
“Nomura Asia Pacific (ex-Japan) Fundamental Factor Investment Grade Government Bond Benchmark Index(中文名稱為「野村亞太(不含日本)基本面投資等級政府公債指數」)(「指數」)為野村國際(香港)有限公司(「野 村國 際香港」,野村國際香港及其聯屬公司統稱「野村」)的商標,及為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元大亞太政府公債指數基金(「基金 」)的唯一投資經理於特許權項下在本文件內所提述。野村國際香港編製、維持及擁有指數及與之有關的權利。基金與指數並無關連,其項下 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付款亦並非參考指數、指數水平及/或指數表現(或未能表現)計算。基金並非由野村保薦、認可、銷售或推廣。野村不就 基金的適當性作出聲明。野村對與基金有關的行政、市場推廣或買賣概無義務或責任,亦未曾以任何形式涉及基金的建構、開發及/或市場推 廣。野村概不對基金或就基金而對任何投資者或第三方承擔責任。投資人於申購基金前,務請審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及銷售文件內有關野村的綜 合免責聲明。
投資風險之詳細資料請參閱系列基金公開說明書。系列基金申購手續費之收取方式、比率及投資人所須負擔之直接或間接相關費用,投資人申 購前應詳閱簡式基金公開說明書或基金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簡式基金公開說明書或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備索,或至本公司之網址 (https://www.yuantafunds.com),或至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wse.com.tw或 http://www.fundclear.com.tw/)下載。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 障。部份 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近12個月內由本金支付之配息之相關資料,請詳元大投信公司網站。投資人應注意「元大 ETF傘型證券投資 信託基金之台灣50單日正向2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元大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台灣50單日反向1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為策略交易型 產品,其投資分別具有槓桿操作及反向操作風險,其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與複利效果影響,與傳統指數股票型基金不同。投資人應了解 該二基金所追求標的指數正向2倍報酬及反向1倍報酬僅限於「單日」操作目的。該二基金需依基金資產及市場現況每日計算基金所需曝 險 額度及重新平衡投資組合,因此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重新平衡後之投資組合價格波動之影響。受到計算累積報酬之複利效果影響,該二基金連 續兩日以上及長期之累積報酬率會偏離同期間標的指數正向2倍及反向1倍之累積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故不適 合追 求長期投資且不熟悉本基金以追求標的指數單日正向2倍及反向1倍報酬為投資目標之投資人,除專業機構投資人之外,限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 訂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投資人交易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並確定已充分瞭解本基金之風險及特性。「FTSE 」是倫敦證券 交 易所集團的商標,「TWSE」和「TAIEX」是臺灣證券交易所的商標,且均由富時國際有限公司(「富時集團」)根據授權使用。臺灣證交所臺灣 50指數是富時集團/臺灣證交所的一種產品(「指數」),該指數由臺灣證交所在富時集團的協助下計算。惟上開二公司均不贊助、背書或宣傳此 產品,與此產品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關聯,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或使用「指數」或本出版物內容導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指數」中的所有 智慧財產權均歸富時集團和臺灣證交所所有。元大投信已從富時集團和臺灣證交所獲得將此類智慧財產權用於創造此產品的全面許可。本傘型基金之各子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各子基金受益憑證受益權單位之買回。有關各子基金之特性(含 適 格投資人始得交易)、投資人應負擔之成本費用及相關投資風險等資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各子基金公開說明書。
元大標普高盛 黃 金ER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本期貨信託事業以往之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本期貨信託事業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非存 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 期貨信託基金從事之期貨交易具低保證金之財務槓桿特性,在可能產生極大利潤的同時也可能產生極大的損失,致基金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 大幅增減,投資人投資基金前,應審慎考慮本身的財務能力及經濟狀況是否適合於這種投資,並詳讀本公開說明書。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即依據標的指數成分契約的權重建構本基金交易部位,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表現,投資人於本基金掛牌上市前申購所買入的每單位淨資產價值,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後之價格,於本基金掛牌上市前申購之 投 資人需自行承擔自申購日起自上市掛牌日止期間之基金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 ,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本基金受益權單位之買回。 本基金資產將高度集中交易於標的指數成分之黃金期貨,故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會受到黃金期貨價格波動影響,如黃金期貨價格下跌將造成本基 金淨資產價值之損失,而本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及操作,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此外,本基金係以 交易 黃金期貨為主,申購人應了解黃金期貨價格不等同於黃金現貨價格,兩者之間可能存在價格差異。本基金之每單位淨資產價值可能因跨時區交易而無法 揭露最新淨值,標的指數成分契約之價格、基金淨資產價值及證券交易市場之市場價格可能受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價格影響,而可能產生折、溢價之風險 ,且專業投資人通常較一般投資人容易取得期貨契約及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資訊及評價,投資人於現金申購、買回或於證券交易市場買賣 前,應審慎評估價格之合理性,並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 ETF係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之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表現,投資人應完全瞭 解淨值與其標的指數間之正反向及倍數關係,且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 ETF僅以追蹤、模擬或複製每日標的指數報酬率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為目標,而非一段期 間內標的指數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之累積報酬率,故不宜以長期持有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 ETF受益憑證之方式獲取累積報酬率。 本基金投資標的指數之指數成分為單一月份的美國紐約商業交易所黃金期貨契約,惟所選之黃金期貨契約,目前為全球最重要且成交量(值)與 未 平倉量(值)皆處龍頭地位,該期貨契約無論於存續性、參與廣泛性、活絡性、代表性等層面上皆屬良好的投資標的,雖此可降低單一標的商品 之 風險,但仍無法完全避免。 本基金之標的指數為「S&P GSCI Gold Excess Return Index」(標普高盛黃金超額回報指數,簡稱標普高盛黃金ER指數),指數名稱為指數提供 者提 供並授權本基金使用,指數名稱中所列「超額回報」係指數提供者中譯「Excess Return」之文字,並非對標的指數或本基金績效表現有超額回 報 或投資獲利之暗示或保證。標的指數報酬以反應指數成分黃金期貨契約表現為主,而本基金之績效表現亦視標的指數成分期貨契約之表現及本 基金追蹤標的指數之成效而定。故投資人投資本基金可能產生利益或發生損失。「標普高盛黃金超額回報指數」(S&P GSCI Gold Excess Return Index)(“指數”)是 S&P Dow Jones Indices LLC(“SPDJI”)的一款產品,且已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Standard & Poor’sR 與 S&PR 均為 Standard & Poor’s Financial Services LLC(“S&P”)的註冊商標;Dow JonesR是 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 LLC(“Dow Jones”)的註冊商標;這 些商標已授權 予 SPDJI 使用。S&PR、S&P GSCIR 和標普高盛黃金超額回報指數是S&P 的商標,且已授權予 SPDJI 及其附屬公司使用,並已從屬授權予元大 投 信用於特定用途。Goldman Sachs & Co. 或其附屬公司並不擁有、擔保或批准標普高盛黃金超額回報指數或與其有關聯。SPDJI、Dow Jones、 S&P 、其各自的附屬公司或其第三方許可人均不保薦、擔保、銷售或推廣元大投信的元大標普高盛黃金ER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而且他們中的 任何一方概不就投資有關產品的合理性做出任何聲明。
本基金經金管會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 意 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 ,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 ,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https://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 保障機 制之保障。大陸地區及新興市場證券之波動度與風險程度可能較高,且其政治與經濟情勢穩定度通 常低於 已開發國家,可能影響所投資地區之有價證券價格波動,而使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影響。基於大陸地區對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投資額度管制 或 有影響基金操作之特定因素,經理公司保留婉拒或暫停受理本基金申購或買回申請之權利。有關本基金之特性(含適 格投 資人始得交易)、投資人應負擔之成本費用及相關投資風險等資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投資人應注意「元大滬深300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滬深300單日正向2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 元大滬深 300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滬深300單日反向1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合稱該二基金)為策略交易型產品,其投資 分別 具有槓桿操作及反向操作風險,其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與複利效果影響,與傳統指數股票型基金不同。
投資人應了解該二基金所追求之「滬深300日報酬正向兩倍指數」/「滬深300日報 酬反向一倍 指數」(以下合稱標的指數)報酬僅限於「單日」操作目的。該二基金需依基金資產及市場現況每日計算基金所需曝險額度及重新平衡投資組合 , 因此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重新平衡後之投資組合價格波動之影響。標的指數係基於滬深300 指數的每日收益表現所編製及計算,以反應滬深300 指數單日正向2倍/單日反向1倍的報酬表現。受到計算累積報酬之複利效果影響,標的指數連續兩日以上及長期之累積報酬率會偏離同期間「滬 深300指數」之累積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故該二基金不適合追求長期投資且不熟悉該二基 金以追求 單日報酬為投資目標之投資人,除專業機構投資人之外,限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訂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投資人交易前,應詳閱基金公 開說明書並確定已充分瞭解本基金之風險及特性。
該二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基金受益憑證受益權單位之買回。投資人於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每受益權單 位 之發行價格(即新臺幣貳拾元),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自掛牌日止期間之基金淨資產價格波 動 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 滬深300日報酬正向兩倍指數/滬深300日報酬反向一倍指數/滬深300指數(以下簡稱指數)由中證指數有限公司 (以下簡 稱「指數提供者」)編制和計算,其所有權歸屬指數提供者。指數提供者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確保指數的準確性,但不對此作任何保證,亦不 因指數的任何錯誤對任何人負責。指數提供者不對指數的實時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做出任何承諾,除非因指數提供者故意或重大過失而導致指 數計算收盤數據的延遲、缺失、錯誤及其它故障導致指數不符合指數編制方案的要求,亦不對指數內容延遲、缺失、錯誤及其它故障所導致經 理公司、本基金或本基金受益人之損失承擔責任。
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 金 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 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基金投資國家包括新興市場國家,且政治與經濟情勢穩定度通常 低於已開發國家,可能影響所投資地區之有價證券價格波動,而使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影響。本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 金的 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本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基金持股之現金股 利配發時間及金額視各別企業而定,本基金每月底依帳列記錄計算可分配收益,因此月配息金額非固定,基金經理公司認為有必要(如市況變化 足以對相關基金造成影響)時,可適時修正每月收益分配金額。近12個月內由本金支付之配息之相關資料,請詳元大投信公司網站 (https://www.yuantafunds.com/myfund/dividend)。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基金經理公司 及基金之銷 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基金經理公司網站(https://www.yuantafunds.com)中查詢。為避免因受益人短線交易頻繁,造成基金管理 及交易 成本增加,進而損及基金長期持有之受益人權益,本基金不歡迎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 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
本期貨信託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本期貨信託事業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 益 ;本期貨信託事業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非 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期貨信託基金從事之期貨交易具低保證金之財務槓桿特性,在可能 產生極大利潤的同時也可能產生極大的損失,致基金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大幅增減,投資人投資基金前,應審慎考慮本身的財務能力及經濟 狀況是否適合於這種投資,並詳讀本公開說明書。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即依據標的指數成分契約的權重建構本基金交 易部 位,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表現,投資人於本基金掛牌上市前申購所買入的每單位淨資產價值,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後 之價格,於本基金掛牌上市前申購之投資人需自行承擔自申購日起自上市掛牌日止期間之基金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本基金受益憑證 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本基金受益權單 位 之買回。本基金資產將高度集中交易於標的指數成分之原油期貨,故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會受到原油期貨價格波動影響,如原油期貨價格下跌將 造成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損失,而本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及操作,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此外,本基金係以交易原油期貨為 主,申購人應了解原油期貨價格不等同於原油現貨價格,兩者之間可能存在價格差異。本基金投資標的指數之指數成分為單一月份的美國紐約 商業交易所(The New York Mercantile Exchange,NYMEX)原油期貨契約,惟所選之原油期貨契約,係依指數編製規則所挑選後之期貨契約,該 期貨 契約無論於存續性、參與廣泛性、活絡性、代表性等層面上皆屬相對良好的投資標的,雖此可降低單一標的商品之風險,但仍無法完全避免。 本基金之標的指數為「S&P GSCI Crude Oil Enhanced Excess Return」(標普高盛原油增強超額回報指數,簡稱標普高盛原油ER指數),指數名 稱為指 數提供者提供並授權本基金使用,指數名稱中所列「增強」係指數提供者中譯「Enhanced」之文字,由於輕原油期貨常出現正價差,若正價差 過 高或延續期間過長,恐造成轉倉之高成本壓力,因此如何降低正價差期間之轉倉成本,即為本指數Enhanced之意涵,另外「超額回報」係指數 提 供者中譯「Excess Return」之文字,並非對標的指數或本基金績效表現有超額回報或投資獲利之暗示或保證。標的指數報酬以反應指數成分原 油 期貨契約表現為主,而本基金之績效表現亦視標的指數成分期貨契約之表現及本基金追蹤標的指數之成效而定。故投資人投資本基金可能產生 利益或發生損失。本基金之每單位淨資產價值可能因跨時區交易而無法揭露最新淨值,標的指數成分契約之價格、基金淨資產價值及證券交易市場之市 場價格可能受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價格影響,而可能產生折、溢價之風險,且專業投資人通常較一般投資人容易取得期貨契約及期貨契約標的 現貨之資訊及評價,投資人於現金申購、買回或於證券交易市場買賣前,應審慎評估價格之合理性,並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標普高盛原油增強超額回報指數」(S&P GSCI Crude Oil Enhanced Excess Return)是 S&P Dow Jones Indices LLC(“SPDJI”)的一款產品 ,且已授權予 元大投信使用。Standard & Poor’s® 與 S&P® 均為 Standard & Poor’s Financial Services LLC(“S&P”)的註冊商標;Dow Jones®是 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 LLC(“Dow Jones”)的註冊商標; 這些商標已 授權予 SPDJI 使用。S&P®、S&P GSCI® 和標普高盛原油增強超額回報指數是 S&P 的商 標,且已授權予 SPDJI 及其附屬公司使用,並已從屬授權予元大投信用於特定用途。Goldman Sachs & Co. 或其附屬公司並不擁有、擔保或批 准標 普高盛原油增強超額回報指數或與其有關聯。SPDJI、Dow Jones、S&P、其各自的附屬公司或其第三方許可人均不保薦、擔保、銷售或推廣元大 投信的元大標普高盛原油ER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而且他們中的任何一方概不就投資有關產品的合理性做出任何聲明。
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 經信用 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本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 。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 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基金適合能承受較高風險之非保守型投資人。由於本基 金亦得投資於高收益債券,故投資人投資本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本基金主要投資風險包括資產過度集中風險、利率風險 、匯率風險、流動性風險、債券交易之信用風險等。本基金或有因利率變動、匯率變動、各國貨幣匯率之升或貶而將影響本基金的淨值及利息 ,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及定期存單提前解約而影響基金淨值下跌之風險;同時或有受益人大量買回時,發生延遲給付買回價款之可能;而 基金資產中之債券皆隱含其發行者無法償付本息之違約風險,本基金所投資標的發生上開風險時,本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可能因此產生波動。本 基金投資標的以新興市場債券為主,由於新興市場相較於已開發國家的有價證券有更高的價格波動及更低的流動性,故投資於新興市場須承受 更多的風險。當新興市場的國家政治、經濟情勢或法規變動,亦可能對本基金可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另外,新興市場 國家的外匯管制較成熟市場多,故匯率變動風險較大,雖然本基金可從事遠期外匯或換匯交易之操作,以降低外匯的匯兌風險,但不表示得以 完成規避。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 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本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 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本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基金之收益分配由經理公司依基金每月底帳列記錄計算可分配收益, 因此月配息金額非固定,基金經理公司認為有必要(如市況變化足以對相關基金造成影響)時,可適時修正每月收益分配金額。近12個月內由本 金 支付之配息之相關資料,請詳元大投信公司網站(https://www.yuantafunds.com)。 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證 券投資信託事業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 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各子基金資產將主要投資於與標普 500指 數相關之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投資人交易各子基金除需承擔匯率波動風險外,應特別注意美國與臺灣證券交易市場因時差關係故無重疊 之交易時間,因此各子基金集中市場交易可能無法即時反應美股盤中標普500指數之價格波動風險。各子基金之操作目標均在追蹤與標普500指 數 相關之報酬,而標普500指數成分股票價格波動(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或除息等因素影響)將影響各子基金標的指數的走勢,然各子基金追 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有關各子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 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https://www.yuantafunds.com)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 、保險 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有關各子基金之特性、投資人應負擔之成本費用及相關投資風險等資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 說明書。各子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各子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投資人於各子基金成立日(不 含當 日)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各子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即新臺幣貳拾元),不等同於各子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 各子基金成立日起自掛牌日止期間之各子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各子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 ,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
投資人應注意「元大標普500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標普500單日正向2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元大標普500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標普 500單日反向1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合稱該二基金) 所追蹤之「標普500 2倍槓桿指數」/「標普500 反向指數」(以下合稱標的指 數)報 酬僅限於「單日」操作目的。該二基金需依基金資產及市場現況每日計算基金所需曝險額度及重新平衡投資組合,因此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重 新平衡後之投資組合價格波動之影響。標的指數係基於標普500指數的每日收益表現所編製及計算,以反應「標普500指數」單日正向2倍/單日 反 向1倍的報酬表現。受到計算累積報酬之複利效果影響,標的指數連續兩日以上及長期之累積報酬率會偏離同期間「標普500指數」之累積報酬 ,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故該二基金之標的指數報酬所對應「標普500指數」正向2倍/反向1倍報酬僅限於單日,即該 二基 金所追求之正向2倍/反向1倍報酬以標的指數單日報酬為限。該二基金為策略交易型產品,其投資分別具有槓桿操作及反向操作風險,其投資盈 虧深受市場波動與複利效果影響,與傳統指數股票型基金不同。故該二基金不適合追求長期投資且不熟悉該二基金以追求單日報酬為投資目標 之投資人,投資人交易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並確定已充分瞭解該二基金之風險及特性。除專業機構投資人之外,限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 訂適格條件之投資人始得交易。
本傘型基金之各子基金於上市日後將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各子基金淨值以新臺幣計 價而基金主要投資標的為美國的美元計價有價證券或期貨,因此匯率波動會影響各子基金淨值之計算,而計算盤中估計淨值所使用的盤中即時 匯率,因評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匯率或有差異,此外,臺灣證券交易時間與美國證券交易時間因時差關係無重疊之 交易時間,故本基金之交易部位及淨值須於交易後次一營業日確認及計算,因此計算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基金投組或有差異, 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實際淨值 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
標普500指數(S&P 500R Index)/標普500 2倍槓桿指數(S&P 500R PR 2X Leverage Carry-Free Daily Index)/標普500反向指數(S&P 500R PR Inverse Carry-Free Daily Index)是S&P Dow Jones Indices LLC(“SPDJI”)的產品,且已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Standard & Poor’sR、S&PR與標普500(S&P 500R) 均為 Standard & Poor’s Financial Services LLC(“S&P”)的註冊商標;Dow JonesR 是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 LLC(“Dow Jones”) 的註冊商標;這 些商標已授權予SPDJI,並已再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於特定用途。SPDJI、Dow Jones、S&P、其各自的附屬公司均不保薦、擔保、銷售或推廣元 大 投信的元大標普500基金/元大標普500單日正向2倍基金/元大標普500單日反向1倍基金,而且他們中的任何一方概不對投資有關產品的合理性作 出 任何聲明,也不就指數的任何錯誤、遺漏或中斷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 金公開說明書。本基金適合追求固定收益之穩健型投資人,惟本基金仍得視情況投資高收益債券(目前總投資金額不得 超過 基金淨資產價值10%),投資人投資本基金時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 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本基金可能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利息、本金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故本基金不適合無 法承受相關風險之投資人。又本基金可投資於美國Rule 144A 債券,該債券屬私募性質,故而發行人之財務狀況較不透明,較可能發生流動性 不 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之風險。本基金承作衍生自信用相關金融商品(即信用違約交換CDS 及CDX index 與iTraxx Index)僅得為受信用保護的買方,固然可利用信用違約商品來避險,但無法完全規避違約造成無法還本的損失以及必須承擔屆時賣方 無 法履約的風險。本基金主要投資標的為國內外債券,主要投資風險包括利率風險、匯率風險、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 足之 風險、投資無擔保公司債之風險及債券發行人違約之信用風險。本基金或有因利率變動、匯率變動、各國貨幣匯率之升或貶而將影響本基金的 淨值及利息,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及定期存單提前解約而影響基金淨值下跌之風險;同時或有受益人大量買回時,發生延遲給付買回價款 之可能;而基金資產中之債券皆隱含其發行者無法償付本息之違約風險,基金所投資標的發生上開風險時,本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可能因此產生 波動。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 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本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 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基金之收益分配由經理公司依基金每月底帳列記錄計算可分配收益,因此月配息金額非固定,基金經理公司認為有必要(如 市況變化足以對相關基金造成影響)時,可適時修正每月收益分配金額。近12個月內由本金支付之配息之相關資料,請詳元大投信網站 (https://www.yuantafunds.com)。本基金不接受具有美國聯邦所得稅(US federal income taxes)所指之美國人(U.S. person)身份或是 為任何具前述身份 之人士申購,投資人申購前應配合本公司完成身份確認及開戶作業。如稅籍資料申報虛偽不實,可能遭受美國法律處罰;開戶人或受益人申購 本基金後,一旦其稅籍身份改變且成為美國公民或居民,必需於30天內通知經理公司。經理公司認為必要時得要求開戶人或受益人提出適當之 證明文件。
各子基金之操作目標均在追蹤與標的指數相關之報酬(元大日經225基金之標的指數為日經225指數;元大歐洲50基金之 標的 指數為歐洲STOXX50指數),而標的指數成分股票價格波動(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或除息等因素影響)將影響各子基金標的指數的走勢,然 各子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各子基金資產將分別主要投資於與標的指數相關之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 品,投資人交易各子基金除需承擔匯率波動風險外,應特別注意因時差關係標的指數成分國家之證券市場交易時間與臺灣證券市場交易時間 可能僅部份重疊或完全無重疊,因此各子基金集中市場交易可能無法完全即時反應標的指數之價格波動風險。各子基金成立初期擬進行匯 率避險交易。各子基金成立日後至上市日前之基金建倉期,於資金匯出境外時,同時進行匯出部位之各外幣間或外幣與新臺幣間的匯率避險交 易,且避險之價值將貼近但不超過匯出部位之價值。自上市日後,各子基金則另視資金匯出入情況、匯率市場現況等情事機動調整匯率避險交 易及避險部位。 各子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各子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投資人於各子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入 的 各子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即新臺幣貳拾元),不等同於各子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各子基金成立日起自掛 牌 日止期間之各子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各子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 有關規定辦理。 各子基金上市日後將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各子基金之淨值以新臺幣計價,而基金主 要投資標的為日幣或歐元等外幣計價有價證券或期貨,因此匯率波動會影響各子基金淨值之計算。而計算盤中估計淨值所使用的盤中即時匯率 與價格,因評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匯率及價格亦有差異。此外,由於元大歐洲50基金因臺灣證券交易時間與歐洲地 區的證券交易時間因時差關係無重疊之交易時間,故元大歐洲50基金之交易部位及淨值須於交易後次一營業日確認及計算,因此計算盤中估計 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基金投組或有差異,投資人應注意各子基金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 風險 ,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 「日經平均股價指數」(日經225,以下稱「本指數」)為日商日本經濟新聞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日經公司」)所研發並受著作權保護之商 品。本指數包含著作權在內之智慧財產權,均由日經公司所保有。日經公司不負持續發布本指數之義務,且對本指數發布上之錯誤、延遲以及 暫停,均不負責。元大已開發國家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元大日經225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元大日經225基金」)並未受有日經公司之保薦、 推 薦或促銷。日經公司對於元大日經225基金之管理與交易,不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EURO STOXX 50R PR in EUR (歐洲STOXX50指數)係位於瑞士蘇黎世市的STOXX Limited(“STOXX”)和/或其授權人(「授權人」)的智慧財產 權(包括註冊的商標),其使用須經授權。以該指數為基礎的證券元大已開發國家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元大歐洲50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元 大歐洲50基金」)並非由STOXX及其授權人資助、推廣、分銷或以其它方式支持,STOXX及其授權人對元大歐洲50基金或對EURO STOXX 50R PR in EUR或其資料的任何錯誤、遺漏或中斷不承擔任何責任。 本基金得視市場情況投資高收益債券,投資人投資本基金時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 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本基金可能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利息、本金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故 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受相關風險之投資人。又本基金可投資於美國Rule 144A 債券,該債券屬私募性質,故而發行人之財務狀況較不透明,較 可 能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之風險。本基金投資標的以新興市場有價證券為主,由於新興市場相 較於已開發國家的有價證券可能有更高的價格波動及更低的流動性,故投資於新興市場須承受更多的風險。當新興市場的國家政治、經濟情勢 或法規變動,亦可能對本基金可投資市場及投資工具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另外,新興市場國家的外匯管制較成熟市場多,故匯率變動風險 較大,雖然本基金可從事遠期外匯或換匯交易之操作,以降低外匯的匯兌風險,但不表示得以完成規避。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即運用本基金資產進行投 資組合佈局,本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本基金淨值表現。 投資人於本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即新臺幣貳拾元),不等同於 本基金 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本基金成立日起自掛牌日止期間之本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本基金上市 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 有 關規定辦理。本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基金核准成立後將向臺灣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交易,本基金資產將分別主要投資於與標的指數相 關之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投資人交易本基金除需承擔匯率波動風險外,應特別注意因時差關係標的指數成分國家之證券市場交易時間與 臺灣證券市場交易時間可能僅部份重疊,因此本基金集中市場交易可能無法完全即時反應標的指數之價格波動風險。
本基金上市日後將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本基金之淨值以新臺幣計價,而基金主要投 資標的為韓圜等外幣計價有價證券或期貨,因此匯率波動會影響本基金淨值之計算。而計算盤中估計淨值所使用的盤中即時匯率與價格,因評 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匯率及價格亦有差異。綜上所述,投資人應注意本基金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 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
本文宣所列各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生效或核准,惟不表示各基金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各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各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各基金之績效,各基 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各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各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各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各基金銷售機構索 取,或至本公司網站(https://www.yuantafunds.com)或公開資訊觀測站或期信基金資訊觀測站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 保險安 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 投資人於各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各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即新臺幣貳拾元),不等同於各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 參 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各基金成立日起自掛牌日止期間之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 各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各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 賣成交 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各基金於上市日後,本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 參考,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風險,各基金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 各基金之操作目標為追蹤各基金標的指數相關之報酬,而標的指數成分價格波動將影響各基金標的指數的走勢,然各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 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各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相關報酬為目標,惟可能因匯率、基金應負擔費用、期貨交易轉倉滑價、指數 編製規則改變或指數計算錯誤等因素而使基金報酬與標的指數報酬產生追蹤偏離,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 元大標普油金傘型期貨信託基金之各子基金申購人應注意:
*除臺灣證券交易所另有規定者外,投資人首次委託買賣或申購、買回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時,應符合適格性條件 ,並應簽具與證券交易所訂定內容相符之風險預告書。
*各子基金係以交易期貨為主,申購人應了解期貨價格不等同於現貨價格,兩者之間可能存在價格差異及期貨正逆價差等因素均影響各子 基金報酬不等同所對應的商品現貨報酬。
*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ETF係追蹤、模擬或複製指數之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表現,投資人應完全瞭解淨值與其指數間之正反向及倍數關係,且 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ETF僅以追蹤、模擬或複製每日指數報酬率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為目標,而非一段期間內指數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之累積報 酬率,故不宜以長期持有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ETF受益憑證之方式獲取累積報酬率。各子基金具有槓桿操作或反向操作風險,其投資盈虧深 受市場波動與複利效果影響,與傳統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不同,故不適合追求長期投資且不熟悉各子基金所訴求之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 之報酬率,僅限於單日報酬之投資人。有關計算累積報酬複利效果之釋例說明請詳見本傘型基金說明書。投資人交易前,應詳閱基金公開 說明書並確定已充分瞭解各子基金之風險及特性。
*各子基金之每單位淨資產價值可能因跨時區交易而無法揭露最新淨值,標的指數成分契約之價格、基金淨資產價值及證券交易市場之市場 價格可能受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價格影響,而可能產生折、溢價之風險,且專業投資人通常較一般投資人容易取得期貨契約及期貨契約標的現 貨之資訊及評價,投資人於現金申購、買回或於證券交易市場買賣前,應審慎評估價格之合理性,並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標普高盛原油超額回報指數(S&P GSCI Crude Oil Excess Return) 與本公司已發行的「元大標普高盛原油ER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的標 的指數- 標普高盛原油增強超額回報指數(「S&P GSCI Crude Oil Enhanced Excess Return」)並非屬同一指數,依據指數編製規則,二個指數在同一時 間所持 有的原油期貨契約月份可能不同,故指數報酬亦可能不同,因此,「元大標普高盛原油ER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之基金報酬與「元大標普 高盛原油ER單日正向2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及「元大標普高盛原油ER單日反向1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的基金報酬不必然存在單 日正向2倍或單日反向1倍之關聯。
*本傘型基金公開說明書或銷售文宣中所列指數名稱為指數提供者提供並授權各子基金使用,指數名稱中所列「增強」、「超額回報」係指數提 供者中譯「Enhanced」、「Excess Return」之文字,並非對指數或各子基金績效表現有超額回報或投資獲利之暗示或保證。投資人投資各子基 金 可能產生利益或損失。
指數免責聲明:(1)標普高盛原油日報酬正向兩倍ER指數(S&P GSCI Crude Oil 2x Leveraged Index ER)、標普高盛原油日報酬 反向一 倍ER指數(S&P GSCI Crude Oil 1x Inverse Index ER)及標普高盛黃金日報酬反向一倍ER指數(S&P GSCI Gold 1x Inverse Index ER)(以下統 稱“指數”) 是 S&P Dow Jones Indices LLC(“SPDJI”)的一款產品,且已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Standard & Poor’sR 與 S&PR 均為 Standard & Poor ’s Financial Services LLC(“S&P”)的註冊商標;Dow JonesR 是 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 LLC(“Dow Jones”)的註冊商標;GSCIR 是 The Goldman Sachs Group, Inc.(“高盛”)的註冊商標;這些商標已授權予 SPDJI 使用。高盛或其附屬公司並不制定、擁有、擔保、保薦、銷售或推廣 該指數 ,且高盛不對該指數或其相關資料承擔任何責任。SPDJI、Dow Jones、S&P、高盛或其各自的任何附屬公司或其協力廠商許可人均不保薦、擔保 、銷售或推廣元大投信的元大標普高盛原油ER單日正向2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元大標普高盛原油ER單日反向1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 金及元大標普高盛黃金ER單日反向1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SPDJI、Dow Jones、S&P、高盛或其各自的任何附屬公司或其協力廠商許可人 均不(i)對投資這類產品的明智性作出任何保證,或(ii)保證該指數或其任何相關資料的準確性和/或完整性。
本基金得視市場情況投資高收益債券,投資人投資本基金時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 等未 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本基金可能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利息、本金或 破產而蒙受虧損,故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受相關風險之投資人。又本基金可投資於美國Rule 144A 債券,該債券屬私募性質,故而發行人之財 務 狀況較不透明,較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之風險。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 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基金得投資地區包括大陸地區,由於大陸地區之政經情勢或法規變動較已開發國家 劇烈,可能對本基金投資標的造成直接或間接之影響。另中國大陸為外匯管制市場,可能影響本基金資金匯出入大陸地區之流動性,如遇受益 人大量買回,可能因此延遲給付買回價款。就本基金直接投資於大陸地區部位,可能依大陸地區相關稅法規定調整基金撥備相關稅負之政策, 基金淨值將於扣除基金實際及預撥之各項稅款(如有)後所計算得出。本公司得以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資格及交易額度或在法令允許前提 下 透過中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構 (如滬港通)為本基金進行大陸地區A股交易,故大陸地區對QFII或中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相關政 策 或法令規定如有任何改變或限制都可能對本基金於大陸市場投資造成影響。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s://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為避免因受益人短線交易頻繁,造成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加,進而損及基金長期持有之受益人權益 ,本基 金不歡迎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
元大澳幣貨幣市場基金: 投資人應注意本基金主要投資風險包括利率風險、匯率風險、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之風險、投資無擔保公司債之風險及債券發行人違約之 信用風險。本基金或有因利率變動、匯率變動、各國貨幣匯率之升或貶而將影響本基金的淨值及利息,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及定期存單提 前解約而影響基金淨值下跌之風險;同時或有受益人大量買回時,發生延遲給付買回價款之可能;而本基金資產中之債券皆隱含其發行者無法 償付本息之違約風險,本基金所投資標的發生上開風險時,本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可能因此產生波動。
元大美國政府20年期(以上)債券ETF傘型基金: 有關各子基金之特性、投資人應負擔之成本費用及相關投資風險等資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各子基金之操作目標均在追蹤 與ICE美國政府20+年期債券指數相關之報酬,而標的指數成分債券價格波動(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交易對手 之信用風險、利率風險等因素影響)將影響各子基金標的指數的走勢,然各子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各 子基金資產將分別主要投資於與標的指數相關之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投資人交易各子基金除需承擔匯率波動風 險外,應特別注意因時差關係標的指數成分國家之證券市場交易時間與臺灣證券市場交易時間可能僅部份重疊或完全無重疊,因此各子基金集 中市場交易可能無法完全即時反應標的指數之價格波動風險。 各子基金上市日或上櫃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各子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投資人於各子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 入的各子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不等同於各子基金掛牌上市或上櫃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各子基金成立日起自掛牌日止 期間之各子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各子基金受益憑證上市或上櫃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 所有關規定辦理。 各子基金上市日後將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各子基金之淨值以新 臺幣計價,而基金主要投資標的為美國政府公債或期貨,因此匯率波動會影響各子基金淨值之計算。而計算盤中估計淨值所使用的盤中即時匯 率與價格,因評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匯率及價格亦有差異。此外,由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與美國證券交易時間因時 差關係無重疊的交易時間,故各子基金交易部位及淨值須於交易後次一營業日確認及計算,因此計算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基金 投組或有差異,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 參考,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 除臺灣證交所另有規定者外,首次買賣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者,應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受益憑證買賣辦法」所訂 定之投資人適格條件,並應簽具與臺灣證交所訂定內容相符之風險預告書,經理公司、基金銷售機構或參與證券商始得接受其交易。投資人適 格條件如下之一:1、已開立信用交易帳戶;2、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認購(售)權證成交達十筆(含)以上;3、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臺灣期貨交易 所上市之期貨交易契約成交達十筆(含)以上。 【指數免責聲明】 元大美國政府20年期(以上)債券基金、元大美國政府20年期(以上)債券單日正向2倍基金及元大美國政府20年期(以上)債券單日反向1倍基金(以 下統稱「系列基金」)係分別以「ICE美國政府20+年期債券指數」(ICE U.S. Treasury 20+ Year Bond Index)、「ICE美國政府20+年期債券2倍 槓桿指數」(ICE U.S. Treasury 20+ Year Bond 2X Leveraged Index)及「ICE美國政府20+年期債券1倍反向指數」(ICE U.S. Treasury 20+ Year Bond 1X Inverse Index)(以下統稱「系列指數」)之全部或部分為基礎。該系列指數係由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 Inc.或其關係 企業所擁有,且已由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 Inc.之關係企業Interactive Data Pricing and Reference Data, LLC(以下簡稱 「Interactive Data」)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系列指數為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 Inc.與其關係企業之商標,並須經授權才可使用。 系列指數係由Interactive Data及/或其關係企業所維護。Interactive Data與元大投信或其關係企業並無附屬關係。元大投信已與 Interactive Data就使用系列指數簽署授權契約。元大投信或系列基金並非由Interactive Data資助、擔保、分銷或推廣,且Interactive Data對元大投信、系列基金或系列基金追蹤指數之能力不作出任何聲明及保證。Interactive Data對系列指數及其包含之資料於特定目的之適 銷性或適合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且排除任何的保證。Interactive Data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對任何特殊的、懲罰性的、直接或間接的 或衍生的損害或損失(包括利潤損失)承擔任何責任,即使Interactive Data已告知該等損失或損害發生的可能性亦同。
元大標普美元指數傘型期貨信託基金: 各子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各子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投資人於各子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 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各子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不等同於各子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各子基金成立日起自 掛牌日止期間之各子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各子基金受益憑證上市或上櫃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 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除臺灣證交所另有規定者外,首次買賣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 憑證者,應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受益憑證買賣辦法」所訂定之投資人適格條件,並應簽具與臺灣證交所訂定內容相符之風險預 告書,經理公司、基金銷售機構或參與證券商始得接受其交易。投資人適格條件如下之一:1、已開立信用交易帳戶;2、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 認購(售)權證成交達十筆(含)以上;3、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臺灣期貨交易所上市之期貨交易契約成交達十筆(含)以上。元大標普美元指數傘型 期貨信託基金之各子基金申購人應注意: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ETF係追蹤、模擬或複製指數之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表現,投資人應完全 瞭解淨值與其指數間之正反向及倍數關係,且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ETF僅以追蹤、模擬或複製每日指數報酬率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為目標,而非 一段期間內指數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之累積報酬率,故不宜以長期持有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ETF受益憑證之方式獲取累積報酬率。 本基金係採用指數化策略,以追蹤標的指數之報酬表現為投資目標,子基金基金具有槓桿操作或反向操作風險,其投 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與複利效果影響,與傳統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不同,故不適合追求長期投資且不熟悉兩檔基金所訴求之正向倍數或反 向倍數之報酬率,僅限於單日報酬之投資人。投資人交易前,應詳閱本傘型基金公開說明書之風險及特性。且為達到追蹤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 ,投資組合整體曝險部位將儘可能維持在一定之水位,故需依基金資產及市場現況每日計算基金所需曝險額度及重新平衡(Daily Rebalancing) 投資組合,因此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重新平衡後之投資組合價格波動之影響。*本傘型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所列指數名稱為指數提供者提供並授 權各子基金使用,指數名稱中所列「ER」係為「Excess Return」之英文簡稱,惟並非對指數或各子基金績效表現有超額回報或投資獲利之暗示 或保證。標的指數報酬以反應指數成分期貨契約表現為主,而各子基金之績效表現亦視標的指數成分期貨契約之表現及各子基金追蹤標的指數 之成效而定。故投資人投資各子基金可能產生利益或發生損失。各子基金資產將高度集中交易於標的指數成分之期貨,故各子基金淨資產價值 會受到期貨價格波動影響,期貨價格漲跌將造成各子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損益,而各子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及操作,不因標的指數劇烈 波動而改變。各子基金投資標的指數之指數成分為美國洲際期貨交易所(ICE Futures U.S.)的單一月份美元指數期貨契約,惟所選之期貨契約 ,係依指數編製規則所挑選後之期貨契約,故該期貨契約無論於存續性、參與廣泛性、活絡性等層面上,皆屬相對良好的投資標的,雖此可降 低單一標的商品之風險,但仍無法完全避免。各子基金因下列因素可能使基金報酬未能完全緊貼標的指數報酬而產生追蹤偏離,且偏離方向無 法預估:(1) 各資產幣別之匯率產生變化,將會影響各子基金之淨資產價值,故各子基金交易需承擔匯率風險。(2) 各子基金需負擔的費用支 出會抵減基金淨資產價值,雖然基金仍可運用現金部位進行增益投資(如交易RP或定存等),但未必能補足前述基金應負擔之費用。(3) 各子基 金因應指數成分調整進行期貨交易Rebalance轉倉期間,滑價所造成價格差異等因素。(4) 指數提供者在任何時候可能變更指數的編製方式,或 發生指數值計算錯誤使指數失真,或受限跨市場交易之營業日不同,各子基金可能無法依指數的編製方式進行期貨交易或轉倉交易等情形。 本基金之每單位淨資產價值可能因跨時區交易而無法揭露最新淨值,標的指數成分契約之價格、基金淨資產價值及證 券交易市場之市場價格可能受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價格影響,而可能產生折、溢價之風險,且專業投資人通常較一般投資人容易取得期貨契約 及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資訊及評價,投資人於現金申購、買回或於證券交易市場買賣前,應審慎評估價格之合理性,並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 ETF係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之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表現,投資人應完全瞭解淨值與其標的指數間之正反 向及倍數關係,且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 ETF僅以追蹤、模擬或複製每日標的指數報酬率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為目標,而非一段期間內標的 指數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之累積報酬率,故不宜以長期持有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 ETF受益憑證之方式獲取累積報酬率。 各子基金於上市日後將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各子基金淨值 以新臺幣計價而基金主要投資標的為美元之期貨,因此匯率波動會影響各子基金淨值之計算,而計算盤中估計淨值所使用的盤中即時匯率,因 評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匯率或有差異,此外,臺灣證券交易時間與美國證券交易時間因時差關係無重疊之交易時間 ,故各子基金之交易部位及淨值須於交易後次一營業日確認及計算,因此計算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基金投組或有差異,投資人 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期貨信託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各子基金實 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 指數免責聲明:標普美元ER指數(S&P US Dollar Futures Index ER)、標普美元日報酬正向兩倍ER指數(S&P US Dollar Futures 2x Leverage Daily Index ER)及標普美元日報酬反向一倍ER指數(S&P US Dollar Futures 1x Inverse Daily Index ER)(以下統稱“指數”)是 S&P Dow Jones Indices LLC(“SPDJI”)的一款產品,並已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Standard & Poor’sR 與 S&PR 均為 Standard & Poor’s Financial Services LLC(“S&P”)的註冊商標;Dow JonesR 是 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 LLC(“Dow Jones”)的註冊商標。SPDJI 、Dow Jones、S&P或其各自的附屬公司或其協力廠商許可人(統稱“S&P Dow Jones Indices”)均不保薦、擔保、銷售或推廣元大投信的元大 標普美元ER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元大標普美元ER單日正向2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及元大標普美元ER單日反向1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 託基金。S&P Dow Jones Indices 或各自任何附屬公司或其協力廠商許可均不(i)對投資這類產品的明智性作出任何保證,或(ii)保證該指 數或其任何相關資料的準確性和/或完整性。
元大新興亞洲美元債券基金: 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 度甚高,故本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 關風險之投資人。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 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基金適合能承受較高風險之非保守型投資人。由於本基金亦得投資於 高收益債券,故投資人投資本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 度甚高,本基金可能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利息、本金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故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受相關風 險之投資人。又本基金可投資於美國Rule 144A債券,該債券屬私募性質,故而發行人之財務狀況較不透明,較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 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之風險。新興市場證券之波動度與風險程度可能較高,且其政治與經濟情勢穩定度通常低於 已開發國家,可能影響所投資地區之有價證券價格波動,而使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影響。本基金主要投資風險包括資 產過度集中風險、利率風險、匯率風險、流動性風險、債券交易之信用風險等。本基金或有因利率變動、匯率變動、各國貨幣匯率之升或貶而 將影響本基金的淨值及利息,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及定期存單提前解約而影響基金淨值下跌之風險;同時或有受益人大量買回時,發生延 遲給付買回價款之可能;而基金資產中之債券皆隱含其發行者無法償付本息之違約風險,本基金所投資標的發生上開風險時,本基金之淨資產 價值可能因此產生波動。本基金投資標的以亞洲新興市場國家之債券為主,由於新興市場國家相較於已開發國家的有價證券有更高的價格波動 及更低的流動性,故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須承受更多的風險。當新興市場的國家政治、經濟情勢或法規變動,亦可能對本基金可投資市場及投 資工具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另外,新興市場國家的外匯管制較成熟市場多,故匯率變動風險較大,雖然本基金可從事遠期外匯或換匯交易 之操作,以降低外匯的匯兌風險,但不表示得以完成規避。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 公開說明書。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本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本基金配息前未 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基金之收益分配由經理公司依基金每月底帳列記錄計算可分配收益,因此月配息金額非固定,基金經理公司認為有 必要(如市況變化足以對相關基金造成影響)時,可適時修正每月收益分配金額。近12個月內由本金支付之配息之相關資料,請詳元大投信公司 網站(https://www.yuantafunds.com)。
元大美國政府7至10年期債券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各子基金係採用指數化策略,以追蹤標的指數(即「ICE美國政府7-10年期債券2倍槓桿指數、ICE美國政府7-10年期債券1倍反向指數」)之報酬 表現為投資目標,基金具有槓桿操作風險,其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與複利效果影響,與傳統指數股票型基金不同,故不適合追求長期投資且 不熟悉本子基金以追求單日報酬為投資目標之投資人。投資人交易前,應詳閱本傘型基金公開說明書並確定已充分瞭解本子基金之風險及特性 。 各子基金之標的指數-「ICE美國政府7-10年期債券2倍槓桿指數、ICE美國政府7-10年期債券1倍反向指數」係基於「ICE美國政府7-10年期債券 指數」的單日報酬所編製及計算,以反應「ICE美國政府7-10年期債券指數」之單日正向2倍報酬表現及單日反向1倍報酬表現。「ICE美國政府 7-10年期債券2倍槓桿指數」之計算因受到累積報酬之複利效果影響,故連續兩日以上及長期之累積報酬率會偏離同期間「ICE美國政府7-10年 期債券指數」之累積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故標的指數報酬所對應「ICE美國政府7-10年期債券指數」正向2倍報酬及「ICE美國政府7-10 年期債券指數」反向1倍報酬僅限於單日,即本子基金所追求之正向2倍報酬、反向1倍報酬皆以標的指數單日報酬為限。因此,投資人長期持有 本子基金之投資報酬可能會與同期間「ICE美國政府7-10年期債券指數」之正向2倍報酬及反向1倍報酬產生偏離。有關計算累積報酬之複利效果 之說明請詳本基金公開說明書。 各子基金為達到追蹤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正向2倍報酬投資組合整體曝險部位將盡可能維持在基金淨資產價值200%之水位,反向1倍報酬投資 組合整體反向曝險部位將盡可能維持在基金淨資產價值100%之水位,故本子基金需依基金資產及市場現況每日計算基金所需曝險額度及重新平 衡(Daily Rebalancing)投資組合,因此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重新平衡後之投資組合價格波動之影響。 各子基金之操作目標均在追蹤與ICE美國政府7-10年期債券指數相關之報酬,而ICE美國政府7-10年期債券指數成分債券價格波動(包括但不限於 受利多、利空、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利率風險等因素影響)將影響各子基金標的指數的走勢,然各子基金追求標的 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 各子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基金核准成立後將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證交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以下簡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上市或上櫃交易,各子基金資產將主要投資於與ICE美國政府7-10年期債券指數相關之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 品,投資人交易各子基金除需承擔匯率波動風險外,應特別注意雖然債券市場得24小時進行交易,但各子基金交易其他美國有價證券或美債期 貨之時間與臺灣證券交易市場因時差關係故無重疊之交易時間,因此各子基金集中市場交易可能有無法即時完全反應基金投資組合之價格波動 風險。 各子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各子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 (1)各子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而需每日進行基金曝險調整,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所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成交價格、 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上市或上櫃費等)、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的影響而使基金 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 (2)各子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或ICE美國政府7-10年期債券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 此外,基金投資組合中持有的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債券,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 信息時,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債券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各子基金報酬將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有關各子 基金投資策略請詳見本傘型基金說明書【基金概況】/壹、基金簡介/十、投資策略及特色之重點摘述之說明。 (3)各子基金均以新臺幣計價,而各子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或期貨標的可能為新臺幣以外之計價貨幣,因此各子基金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 可能使各子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 各子基金上市日或上櫃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各子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投資人於各子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 入的各子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不等同於各子基金掛牌上市或上櫃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各子基金成立日起自掛牌日止 期間之各子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各子基金受益憑證上市或上櫃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 所有關規定辦理。 各子基金上市日或上櫃日後將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各子基金之 淨值以新臺幣計價,而基金主要投資標的為美國政府公債或期貨,因此匯率波動會影響各子基金淨值之計算。而計算盤中估計淨值所使用的盤 中即時匯率與價格,因評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匯率及價格亦有差異。此外,由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與美國證券交易 時間因時差關係無重疊的交易時間,故各子基金交易部位及淨值須於交易後次一營業日確認及計算,因此計算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 算之基金投組或有差異,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盤中估計淨值僅 供投資人參考,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 除臺灣證交所另有規定者外,首次買賣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者,應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受益憑證買賣辦法」所訂 定之投資人適格條件,並應簽具與臺灣證交所訂定內容相符之風險預告書,經理公司、基金銷售機構或參與證券商始得接受其交易。 投資人適格條件如下之一:1、已開立信用交易帳戶;2、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認購(售)權證成交達十筆( 含)以上;3、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臺灣期貨交易所上市之期貨交易契約成交達十筆(含)以上。 指數免責聲明:系列指數係由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 Inc.或其關係企業所擁有,且已由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 Inc.之關係企業 Interactive Data Pricing and Reference Data, LLC(以下簡稱「Interactive Data」)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系列指數為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 Inc.與其關係企業之商標,並須經授權才可使用。系列指數係由Interactive Data及/或其關係企業所維護。Interactive Data與元 大投信或其關係企業並無附屬關係。元大投信已與Interactive Data就使用系列指數簽署授權契約。元大投信或系列基金並非由Interactive Data資助、擔保、分銷或推廣,且Interactive Data對元大投信、系列基金或系列基金追蹤指數之能力不作出任何聲明及保證。Interactive Data對系列指數及其包含之資料於特定目的之適銷性或適合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且排除任何的保證。Interactive Data在任何情況 下均不對任何特殊的、懲罰性的、直接或間接的或衍生的損害或損失(包括利潤損失)承擔任何責任,即使Interactive Data已告知該等損失或 損害發生的可能性亦同。
元大標普金日傘型期貨信託基金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ETF係追蹤、模擬或複製指數之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表 現,投資人應完全瞭解淨值與其指數間之正反向及倍數關係,且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ETF僅以追蹤、模擬或複製每日指數報酬率正向倍數或反向 倍數為目標,而非一段期間內指數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之累積報酬率,故不宜以長期持有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ETF受益憑證之方式獲取累積報酬 率。各子基金係採用指數化策略,以追蹤標的指數(即「標普日圓期貨日報酬正向2倍ER指數」、「標普日圓期貨日報酬反向1倍ER指數」、 「標普高盛黃金超額回報指數」)之報酬表現為投資目標,基金具有槓桿操作或反向操作風險,其投資盈虧深受市場波動與複利效果影響,與傳 統指數股票型基金不同,故不適合追求長期投資且不熟悉各子基金所訴求之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之報酬率,僅限於單日報酬之投資人。 有關計算累積報酬複利效困之釋例說明請詳見本傘型基金公開說明書。投 資人 交易前,應詳閱本傘型基金公開說明書並確定已充分瞭解各子基金之風險及特性。 各子基金標的指數-「標普日圓期貨日報酬正向2倍ER指數」及「標普日圓期貨日報酬反向1倍ER指數」指數值分別係以「標普日圓期貨ER指數」 收盤價之單日正向2倍及反向1倍報酬計算之;「標普高盛黃金日報酬正向兩倍ER指數」指數值係以「標普高盛黃金超額回報指數」S&P GSCI Gold Excess Return)收盤價之單日正向2倍報酬計算之。本傘型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所列指數名稱為指數提供者提供並授權各子基金使用,指數 名稱中所列「ER」係為「Excess Return」之英文簡稱,「超額回報」係指數提供者中譯「Excess Return」之文字,其均非對指數或各子基金 績效表現有超額回報或投資獲利之暗示或保證。標的指數報酬以反應指數成分期貨契約表現為主,而各子基金之績效表現亦視標的指數成分期 貨契約之表現及各子基金追蹤標的指數之成效而定。故投資人投資各子基金可能產生利益或發生損失。 各子基金資產將高度集中交易於標的指數成分之期貨,故各子基金淨資產價值會受到期貨價格波動影響,期貨價格漲跌將造成各子基金淨資產 價值之損益,而各子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及操作,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各子基金投資標的指數之指數成分分別為美國芝加 哥商品交易所(CME Group) 單一月份日圓期貨契約及美國紐約商業交易所(The New York Mercantile Exchange,NYMEX)的單一月份黃金期貨契 約,惟所選之期貨契約,係依指數編製規則所挑選後之期貨契約,故該期貨契約無論於存續性、參與廣泛性、活絡性等層面上,皆屬相對良好 的投資標的,雖此可降低單一標的商品之風險,但仍無法完全避免。 各子基金為達到追蹤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投資組合整體曝險部位將儘可能維持在一定之水位,故各子基金需依基金資產及市場現況每日計算 基金所需曝險額度及重新平衡(Daily Rebalancing)投資組合,因此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重新平衡後之投資組合價格波動之影響。 因下列因素可能使基金報酬未能完全緊貼標的指數報酬而產生追蹤偏離,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 (1) 各子基金交易之期貨以美元計價,而各子基金淨資產以新臺幣計價,且各子基金原則上將不進行匯率避險,因此各資產幣別之匯率產生變 化,將會影響各子基金之淨資產價值而可能使基金績效與標的指數績效產生偏離,故各子基金交易需承擔因匯率風險。 (2) 由於各子基金需負擔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基金經理費、保管費、指數授權費、上市費、因投資或交易所衍生之費用或稅負、證券集中保管 相關費用、換匯相關費用等。相關的費用支出會抵減基金淨資產價值,雖然基金仍可運用現金部位進行增益投資(如交易RP或定存等),但此部 分的投資收益未必能補足前述基金應負擔之費用,而可能使基金績效與標的指數績效產生偏離。 (3) 各子基金因應指數成分調整進行期貨交易Rebalance轉倉期間,滑價所造成價格差異等因素,可能造成基金績效無法完全緊貼標的指數表現 。因滑價造成基金需負擔較高交易成本,雖可藉由基金所投資之其他有價證券、投資組合調整時所產生的正報酬等收入與之互抵,惟仍無法避 免基金績效與標的指數績效產生偏離。 (4) 指數提供者在任何時候可能變更指數的編製方式,或發生指數值計算錯誤使指數失真,或受限跨市場交易之營業日不同,各子基金可能無 法依指數的編製方式進行期貨交易或轉倉交易等情形,即使基金已做好嚴謹控管各項投資組合或作業流程,惟仍無法避免基金績效與標的指數 績效產生偏離。 各子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各子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各子基金自成立日起,即以買入標的指數成分期貨建構各子基 金交易部位及以基金資產進行有價證券之投資,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表現。投資人於各子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 申購所買入的各子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即新臺幣貳拾元),不等同於各子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各子基金 成立日起自上市掛牌日止期間之各子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各子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 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各子基金之每單位淨資產價值可能因跨時區交易而無法揭露最新淨值,標的指數成分契約之價格、基金淨 資產價值及證券交易市場之市場價格可能受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價格影響,而可能產生折、溢價之風險,且專業投資人通常較一般投資人容易 取得期貨契約及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資訊及評價,投資人於現金申購、買回或於證券交易市場買賣前,應審慎評估價格之合理性,並詳閱基金 公開說明書。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 ETF係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之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表現,投資人應完全瞭解淨值與其標的指數間之正反 向及倍數關係,且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 ETF僅以追蹤、模擬或複製每日標的指數報酬率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為目標,而非一段期間內標的 指數正向倍數或反向倍數之累積報酬率,故不宜以長期持有槓桿型或反向型期貨 ETF受益憑證之方式獲取累積報酬率。各子基金於上市日後將依臺灣證券交易 所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各子基金淨值以新臺幣計價而基金主要投資標的為日圓/黃金之期貨,因此匯率波動會影響各子 基金淨值之計算,而計算盤中估計淨值所使用的盤中即時匯率,因評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匯率或有差異,此外,臺灣證券交易時間 與美國證券交易時間因時差關係無重疊之交易時間,故各子基金之交易部位及淨值須於交易後次一營業日確認及計算,因此計算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 計算之基金投組或有差異,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期貨信託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 參考,各子基金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 除臺灣證交所另有規定者外,首次買賣槓桿反向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者,應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受益憑證買賣辦法」所訂 定之投資人適格條件,並應簽具與臺灣證交所訂定內容相符之風險預告書,經理公司、基金銷售機構或參與證券商始得接受其交易。投資人適 格條件如下之一: 1、已開立信用交易帳戶; 2、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認購(售)權證成交達十筆(含)以上; 3、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臺灣期貨交易所上市之期貨交易契約成交達十筆(含)以上。 各子基金之標的指數為S&P Dow Jones Indices LLC(“SPDJI”)的產品,且已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Standard & Poor’sR 與 S&PR 均 為 Standard & Poor’s Financial Services LLC(“S&P”)的註冊商標;Dow JonesR 是 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 LLC (“Dow Jones ”)的註冊商標;GSCIR 是 The Goldman Sachs Group, Inc.(“高盛”)的註冊商標;這些商標已授權予 SPDJI 使用。高盛或其附屬公司並不 制定、擁有、擔保、保薦、銷售或推廣標的指數,且高盛不對該指數或其相關資料承擔任何責任。SPDJI、Dow Jones、S&P、高盛或其各自的任 何附屬公司或其協力廠商許可人均不保薦、擔保、銷售或推廣元大投信所發行的系列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SPDJI、Dow Jones、S&P、高盛 或其各自的任何附屬公司或其協力廠商許可人均不(i)對投資這類產品的明智性作出任何保證,或(ii)保證標的指數或其任何相關資料的準 確性和/或完整性。
元大台灣高股息低波動ETF基金 本基金之操作目標為追蹤標的指數(即臺灣指數公司特選高股息低波動指數,簡稱特選高息低波指數)相關之報酬,而標的指數成分股票價格波 動(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或除息等因素影響)將影響標的指數的走勢,然本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 。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本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1)本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 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而需每日進行基金曝險調整,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所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成交價格、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 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等)、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的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2)本基金投資組 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基金投資組合中持有的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 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股票,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股票對市場信息 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本基金報酬將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有關本基金投資策略請詳見本基金說明書【基金概況】/壹、基金 簡介/十、投資策略及特色之重點摘述之說明。 「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 。投資人於本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即新臺幣參拾元) ,不等同於本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本基金成立日起自掛牌日止期間之本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 。本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本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 成交價格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指數免責聲明:「臺灣指數公司特選高股息低波動指數」係由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編製及 計算;惟「基金」並非由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贊助、認可、銷售或推廣,且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不就使用「臺灣指數公司特選高股息低波 動指數」或該指數於任何特定日期、時間所代表數字之預期結果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或聲明。
元大亞太優質高股息100指數基金 本基金因採被動式管理方式,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投資人交易前,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1.本基金之操作目標在追蹤與標的指數相關 之報酬,而標的指數成分股票價格波動(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或除息等因素影響)將影響本基金標的指數的走勢,然本基金追求標的指數 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2.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本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 偏離方向無法預估:(1)本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而需每日進行基金曝險調整,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所交易之有價證券 或期貨成交價格、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等)、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的影響而使基 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2)本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 基金投資組合中持有的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股票,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 ,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股票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本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有關本基金投資策略 請詳見本基金說明書【基金概況】/壹、基金簡介/十、投資策略及特色之重點摘述之說明。(3)本基金基準貨幣以新臺幣計價,而本基金所投資 的有價證券或期貨標的可能為新臺幣以外之計價貨幣,因此本基金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可能使本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 本基金新臺幣計價I類型受益權單位僅限符合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四條規定之「專業投資機構」或「符合一定財力或專業能力之法人」始得申購 。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之收益分配由經理公司依基金 帳列記錄計算可分配收益,因此季配息金額非固定,基金經理公司認為有必要(如市況變化足以對相關基金造成影響)時,可適時修正每季收益 分配金額。指數免責聲明:勢拓三菱亞太優質高股息100指數(iSTOXX MUTB Asia/Pacific Quality Dividend 100 index,下稱「標的 指數」)係位於瑞士蘇黎世市的STOXX Limited(下稱「STOXX」)、德意志交易所集團或其授權人(下稱「授權人」)的智慧財產權(包括註 冊的商標),其使用須經授權。以該指數為基礎的證券元大亞太優質高股息100指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下稱「本基金」)並非由三菱UFJ信託 銀行株式?社(「MUTB」)、STOXX、德意志交易所集團及其授權人資助、推廣、分銷或以其它方式支持,MUTB、STOXX、德意志交易所集團及 其授權人對本基金、標的指數或其資料的任何錯誤、遺漏或中斷不承擔任何責任。
元大新興雙印四年到期債券基金 本基金信託契約於四年期滿時終止(即信託契約終止),經理公司將依據屆時淨資產價值進行償付,本基金非定存之替代品,亦不保證收益分配 之金額與本金之全額返還。投資組合之持債在無信用風險發生的情況下,隨著愈接近到期日,市場價格將愈接近債券面額,然本基金仍可能存 在違約風險與價格損失風險。原則上,本基金成立初期整體資產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將以本基金實際存續年限(即四年期)為基準,惟越接 近本基金信託契約到期日時,本基金投資組合之債券陸續到期,基金投資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將低於一年,並在四年期滿時接近於零。本 基金自成立日起即不再接受益權單位之申購,並自成立日起九十日後,僅於每月25日開放買回(遇非基金營業日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本基金 不建議投資人從事短線交易並鼓勵投資人持有至基金到期,如受益人自成立日起至屆滿三年(含)之期間買回本基金受益憑證者,須支付買回價 金之2%金額作為買回費用;若自成立屆滿三年之次一營業日起至本基金到期日(不含當日)前之期間買回者,須支付買回價金之1%金額作為買回 費用。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本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 ,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本基金適合能承受較高風險之非保守 型投資人。由於本基金亦得投資於高收益債券,故投資人投資本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 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本基金可能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利息、本金或破產而蒙受虧損 ,故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受相關風險之投資人。又本基金可投資於美國Rule 144A 債券,該債券屬私募性質,故而發行人之財務狀況較不透明 ,較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之風險。本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 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本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基金之收益分配由經理公司得依收益之情況 自行決定配息型受益權單位每季分配之金額,故每季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近12個月內由本金支付之配息之相關資料,請詳元大投信公司
元大多元債券ETF傘型基金 投資人交易本傘型基金之三檔子基金前,應再特別注意下列事項:1、各子基金之操作目標在追蹤與標的指數相關之報酬(元大20年期以上BBB級美元公司債券 ETF基金之標的指數為彭博巴克萊美國20+年期BBB公司債流動性指數;元大美國政府1至3年期債券ETF基金之標的指數為ICE美國政府1-3年期債券指數;元大中 國國債及政策性金融債3至5年期債券ETF基金之標的指數為彭博巴克萊中國國債及政策性金融債3-5年期債券指數),而標的成分債券價格波動(包括但不限於受 利多、利空、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利率風險等因素影響)將影響各子基金標的指數的走勢,然各子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 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2、各子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各子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1) 各子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而需每日進行基金曝險調整,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所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成交價格、交易費用、基金其 他必要之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上櫃費等)、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的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2)各子基金投 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基金投資組合中持有的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 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債券,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債券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 影響,可能使各子基金報酬將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有關各子基金投資策略請詳見本傘型基金說明書【基金概況】/壹、基金簡介/十、投資策略及特色之重點 摘述之說明。(3)各子基金均以新臺幣計價,而各子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或期貨標的可能為新臺幣以外之計價貨幣,因此各子基金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可能 使各子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 投資人於各子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各子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不等同於各子基金掛牌上櫃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 各子基金成立日起自掛牌日止期間之各子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各子基金上櫃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各子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 買回。各子基金受益憑證上櫃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 並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所有關規定辦理。3.本傘型基金之各子基金於上櫃日後將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所規定 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各子基金淨值以新臺幣計價而基金主要投資標的為債券或期貨,因此匯率波動會影響各子基金淨值之 計算,而計算盤中估計淨值所使用的盤中即時匯率,因評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匯率或有差異,因此計算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 值計算之基金投組或有差異,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 考,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 指數免責聲明:系列指數係由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 Inc.或其關係企業所擁有,且已由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Inc.之關係企業Interactive Data Pricing and Reference Data, LLC(以下簡稱「Interactive Data」)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系列指數為Intercontinental Exchange, Inc.與其關係企業之商 標,並須經授權才可使用。系列指數係由Interactive Data及/或其關係企業所維護。Interactive Data與元大投信或其關係企業並無附屬關係。元大投信已與 Interactive Data就使用系列指數簽署授權契約。元大投信或系列基金並非由InteractiveData資助、擔保、分銷或推廣,且Interactive Data對元大投信、系 列基金或系列基金追蹤指數之能力不作出任何聲明及保證。Interactive Data對系列指數及其包含之資料於特定目的之適銷性或適合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 保證,且排除任何的保證。Interactive Data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對任何特殊的、懲罰性的、直接或間接的或衍生的損害或損失(包括利潤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即使Interactive Data已告知該等損失或損害發生的可能性亦同BLOOMBERGR乃為彭博財經有限合夥企業及其關係企業(統稱「彭博」)之商標與服務標記。 BARCLAYSR乃為英商巴克萊銀行之商標與服務標記(與其關係企業統稱「巴克萊」),經授權使用。彭博或彭博之授權人,包括巴克萊,擁有彭博巴克萊指數之 完整專屬權利。彭博或巴克萊與元大投信無附屬關係,且均不認可、背書、審閱或推薦元大基金。彭博及巴克萊均不就所授權指數之即時性、正確性或完整性 做出任何擔保,且亦不應對元大投信、基金之投資人或任何第三方就使用指數或其間包含任何資料之使用或其正確性承擔任何責任。
元大實質多重資產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本基金得視市場情況投資高收益債券,投資人 投資本基金時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本基金可能因利率上升 、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利息、本金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故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受相關風險之投資人。又本基金可投資於美國Rule 144A 債券,該債券屬私募性質,故而發行人之財務狀況較不透明,較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之風險。本基金投 資於基金受益憑證部份可能涉有重複收取經理費。 本基金得投資地區包括大陸地區,就本基金直接投資於大陸地區部位,可能依大陸相關稅法規定調整基金撥備相關稅負策略基金淨值將於扣除基金實際及預撥 之各項稅款(如有)後所計算得出。本公司可能以任何大陸法規允許之管道(包括但不限於合格境機構投資者(QFII)、中港股債市場交易互聯互通交易機制如:滬 港通、深港通或債券通等)為本基金進行大陸地區有價證券投資,故相關政策或法令規定如有任何改變或限制都可能對本基金投資造成影響。本文提及之經濟走 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 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https://www.yuantafunds.com)中查詢。為避免因受益人短線交易頻繁,造成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加,進 而損及基金長期持有之受益人權益,本基金不歡迎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 網站(https://www.yuantafunds.com)。
元大道瓊白銀ER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 本期貨信託基金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本期貨信託事業以往之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期貨信託事業除盡善良管理 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基金之每單位淨資產價值可 能因跨時區交易而無法揭露最新淨值,標的指數成分契約之價格、基金淨資產價值及證券交易市場之市場價格可能受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價格影響,而可能產 生折、溢價之風險,且專業投資人通常較一般投資人容易取得期貨契約及期貨契約標的現貨之資訊及評價,投資人於現金申購、買回或於證券交易市場買賣前 ,應審慎評估價格之合理性,並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本 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期信基金公開資訊觀測站(www.fundclear.com.tw)、公 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及本公司網站(https://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 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
本基金資產將高度集中交易於標的指數成分期貨,故基金淨資產價值會受到期貨價格影響,期貨價格波動 將造成基金損益,此外,期貨價格不等同於現貨價格,兩者之間可能存在價格差異及期貨正逆價差等因素均影響基金報酬不等同於所對應的商品現貨報酬。基 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相關報酬為目標,惟可能因匯率、基金應負擔費用、期貨交易轉倉滑價、指數編製規則改變或指數計算錯誤等因素而使基金報酬與標的指 數報酬產生追蹤偏離,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本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投資人於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 與申購所買入的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自上市掛牌日止期間之基金淨資產價 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投資人於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 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自上市掛牌日止期間之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依臺灣證 券交易所規定(目前無升降幅度限制)。基金於上市日後,本公司將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 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基金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
【指數免責聲明】
本基金之標的指數名稱為指數提供者提供並授權本基金使用,指數名稱中所列「ER」係為「Excess Return」之英文簡稱,「超 額回報」係指數提供者中譯「Excess Return」之文字,並非對指數或本基金績效表現有超額回報或投資獲利之暗示或保證。標的指數是 S&P Dow Jones Indices LLC(“SPDJI”)的一款產品,且已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Standard & Poor’sR 與 S&PR 均為 Standard & Poor’s Financial Services LLC (“S&P”)的註冊商標;Dow JonesR 是 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 LLC(“Dow Jones”)的註冊商標;GSCIR 是 The Goldman Sachs Group, Inc.( “高盛”)的註冊商標;這些商標已授權予 SPDJI 使用。高盛或其附屬公司並不制定、擁有、擔保、保薦、銷售或推廣該指數,且高盛不對該指數或其相關資 料承擔任何責任。SPDJI、Dow Jones、S&P、高盛或其各自的任何附屬公司或其協力廠商許可人均不保薦、擔保、銷售或推廣元大投信的元大道瓊白銀ER指數股 票型期貨信託基金。SPDJI、Dow Jones、S&P、高盛或其各自的任何附屬公司或其協力廠商許可人均不(i)對投資這類產品的明智性作出任何保證,或(ii) 保證該指數或其任何相關資料的準確性和/或完整性。
元大MSCI中國A股國際通ETF基金 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 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 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本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銷售機構 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及本公司網站(https://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 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 本基金之操作目標為追蹤標的指數之報酬,而標的指數成分股票價格波動(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或除息等因素影響)將影響標的指數 的走勢,然本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目標,惟可能因包括但不限於基金所持有的有價 證券或期貨部位、基金應負擔費用、匯率波動等因素而使基金報酬與標的指數報酬產生追蹤偏離,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投資人交易本基金除需承擔匯率波動 風險外,應特別注意標的指數成分國家之證券市場交易時間與臺灣證券市場交易時間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本基金集中市場交易可能無法完全即時反應標的指數 之價格波動風險。本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 投資人於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 自上市掛牌日止期間之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規定(目前無升降幅度限制 )。基金於上市日後,本公司將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基金實際 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本基金得運用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資格及其交易額度、透過中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如滬港通、深港 通等)之交易平台或其他法令許可方式投資中國A股,惟本基金將主要以透過滬港通、深港通之交易平台進行交易,基金透過此管道交易中國A股時需承擔相關的 交易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交易額度、資金流動性、稅務、交易限制、交易日差異、複雜交易產生之營運及操作風險、不受中港相關投資者保護或賠償保障、交 易對手及法規遵循等之風險。另,基於大陸地區對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投資額度管制或中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之相關規範或有 影響基金操作之特定因素,經理公司保留婉拒或暫停受理本基金申購或買回申請之權利。 【指數免責聲明】本文提及的基金或證券並不是由MSCI贊助,認可或推廣,MSCI並不會就任何該等基金或證券或該等基金或證券所基於的任何指數承擔 任何責任。本基金的公開說明書對MSCI與經理公司及任何相關基金的有限的關係載有更詳盡的說明。
元大20年期以上AAA至A級美元公司債券ETF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本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及本公司網站(https://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本基金之操作目標在追蹤彭博巴克萊美國20+年期AAA-A公司債流動性指數(即標的指數)相關之報酬,而標的成分債券價格波動(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利率風險等因素影響)將影響基金標的指數的走勢,然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惟可能因包括但不限於基金持有有價證券或期貨成交價格、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的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投資人於本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即新臺幣肆拾元),不等同於本基金掛牌上櫃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本基金自成立日起至掛牌日止期間之本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本基金上櫃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本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本基金受益憑證上櫃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所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於上櫃日後將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所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
【指數免責聲明】BLOOMBERGR乃為彭博財經有限合夥企業及其關係企業(統稱「彭博」)之商標與服務標記。BARCLAYSR乃為英商巴克萊銀行之商標與服務標記(與其關係企業統稱「巴克萊」),經授權使用。彭博或彭博之授權人,包括巴克萊,擁有彭博巴克萊指數之完整專屬權利。彭博或巴克萊與元大投信無附屬關係,且均不認可、背書、審閱或推薦元大20年期以上AAA至A級美元公司債券ETF基金。彭博及巴克萊均不就彭博巴克萊美國20+年期AAA-A公司債流動性指數之即時性、正確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擔保,且亦不應對元大投信、基金之投資人或任何第三方就使用指數或其間包含任何資料之使用或其正確性承擔任何責任。(詳盡說明請參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
元大亞洲優選高收益債券基金(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投資高收益債券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本基金適合能承受較高風險之非保守型投資人。本基金主要投資於高收益債券,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本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利息、本金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受相關風險之投資人。又本基金可投資於美國Rule 144A 債券,該債券屬私募性質,故而發行人之財務狀況較不透明,較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之風險。本基金主要投資風險包括利率風險、匯率風險、流動性風險、債券交易之信用風險等。本基金或有因利率變動、匯率變動、各國貨幣匯率之升或貶而將影響本基金的淨值及利息,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及定期存單提前解約而影響基金淨值下跌之風險;同時或有受益人大量買回時,發生延遲給付買回價款之可能;而基金資產中之債券皆隱含其發行者無法償付本息之違約風險,本基金所投資標的發生上開風險時,本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可能因此產生波動。本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本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基金之收益分配由經理公司依基金每月底帳列記錄計算可分配收益,因此月配息金額非固定,基金經理公司認為有必要(如市況變化足以對相關基金造成影響)時,可適時修正每月收益分配金額。近12個月內由本金支付之配息之相關資料,請詳元大投信公司網站(http://www.yuantafunds.com)。
元大全球人工智慧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基金之操作目標為在追蹤STOXX全球人工智慧指數(即標的指數)相關之報酬,而STOXX全球人工智慧指數成分股票價格波動(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或除息等因素影響)將影響標的指數的走勢,然本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 本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基金核准成立後將向臺灣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交易,本基金資產將分別主要投資於與標的指數相關之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投資人交易本基金除需承擔匯率波動風險外,應特別注意標的指數成分國家之證券市場交易時間與臺灣證券市場交易時間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本基金集中市場交易可能無法完全即時反應標的指數之價格波動風險。 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本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 (1)本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而需每日進行交易,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所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成交價格、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上市費等)、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的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 (2)本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基金投資組合中持有的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股票,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股票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本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有關本基金投資策略請詳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概況】之「壹、基金簡介」所列十之說明。 (3)本基金以新臺幣計價,而本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或期貨標的可能為新臺幣以外之計價貨幣,因此本基金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可能使本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
投資人於本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即新臺幣貳拾元),不等同於本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本基金成立日起至掛牌日止期間之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本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 本基金於上市日後將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基金淨值以新臺幣計價而基金主要投資標的為外幣計價之有價證券或期貨,因此匯率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之計算,而計算盤中估計淨值所使用的盤中即時匯率,因評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匯率或有差異,因此本基金計算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基金投資組合或有差異,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本基金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 基金自上市日(含當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公開說明書規定依基金「現金申購/買回日清單公告」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市值」加計110%,向申購人預收申購價金。惟如遇臺灣證券市場連續休假日之情事者,前述一定比例之比重得由經理公司公告後機動調整,並應於調整後三個營業日內恢復基金規定之比例。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http://www.yuantafunds.com)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
[指數免責聲明] STOXX有限公司(下稱「STOXX」)及其授權人除授權元大全球人工智慧ETF基金使用的STOXX全球人工智慧指數及相關商標予經理公司外,並未與經理公司有任何關係。STOXX及其授權人並未資助、擔保、銷售或推廣元大全球人工智慧ETF基金;不推薦任何人投資元大全球人工智慧ETF基金或任何證券;對元大全球人工智慧ETF基金的時機、金額或定價不承擔任何責任或作出任何決策;對元大全球人工智慧ETF基金的行政管理、商業管理或行銷不承擔任何責任;在決定、構建或計算STOXX全球人工智慧指數時不考慮元大全球人工智慧ETF基金或本基金所有人的需求,並對上述情事無任何義務;對本基金或其表現不作任何保證,並不承擔任何責任(不論是否因過失行為造成)。STOXX不承擔與本基金之購買者或其它第三方之間的任何契約關係。STOXX及其授權人對本基金不承擔任何責任,特別是:STOXX及其授權人對以下各項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並且不承擔任何責任:本基金、本基金所有人或任何其他人對STOXX全球人工智慧指數以及STOXX全球人工智慧指數包含的資料的使用結果;STOXX全球人工智慧指數及其資料的準確性、及時性或完整性;STOXX全球人工智慧指數及其資料適用於特定目的或用途的適銷性及適合性;及本基金之表現。STOXX及其授權人對STOXX全球人工智慧指數或其資料的任何錯誤、遺漏或中斷不作任何保證並且不承擔任何責任。STOXX或其授權人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對因STOXX全球人工智慧指數或其資料的任何錯誤、遺漏或中斷或與本基金相關所致之利潤損失或間接的、懲罰性的、特殊的或衍生的損害或損失承擔任何責任(不論是否因過失行為造成),即使STOXX或其授權人已告知該等損失或損害發生的可能性亦同。經理公司和STOXX之間授權協議僅為雙方當事人的利益而簽訂,不考慮本基金所有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的利益。
元大產業債券ETF傘型基金之各子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傘型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傘型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定期定額報酬率將因投資人不同時間進場,而有不同之投資績效,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及未來績效之保證,不同時間進行模擬操作,其結果亦可能不同。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申購手續費之收取方式,比率及投資人所需負責之直接或間接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為避免因受益人短線交易頻繁,造成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加,進而損及基金長期持有之受益人權益,本傘型基金不歡迎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
投資人交易本傘型基金之三檔子基金前,應再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各子基金之操作目標在追蹤與標的指數相關之報酬(元大10年期以上美元投資級醫療保健債券ETF基金之標的指數為富時世界美元計價10年期以上投資級醫療保健債券指數;元大10年期以上美元投資級公共事業電能債券ETF基金之標的指數為富時世界美元計價10年期以上投資級公共事業電能債券指數;元大10年期以上美元投資級銀行債券ETF基金之標的指數為富時世界美元計價10年期以上投資級銀行債券指數),而標的成分債券價格波動(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利率風險等因素影響)將影響各子基金標的指數的走勢,然各子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 2、各子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各子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 (1)各子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而需每日進行基金曝險調整,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所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成交價格、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上櫃費等)、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的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 (2)各子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基金投資組合中持有的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債券,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債券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各子基金報酬將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有關各子基金投資策略請詳見本傘型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概況】/壹、基金簡介/十、投資策略及特色之重點摘述之說明。 (3)各子基金均以新臺幣計價,而各子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或期貨標的可能為新臺幣以外之計價貨幣,因此各子基金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可能使各子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
各子基金之投資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上述內容,投資人交易前,應詳閱本傘型基金公開說明書並確定已充分瞭解各子基金之風險及特性。有關各子基金運用之限制及投資風險之揭露請詳見公開說明書。各子基金自成立日起,即運用各子基金資產進行投資組合佈局,各子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各子基金淨值表現。投資人於各子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各子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不等同於各子基金掛牌上櫃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各子基金成立日起至掛牌日止期間之各子基金淨資產價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 各子基金上櫃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各子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 各子基金受益憑證上櫃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所有關規定辦理。 本傘型基金之各子基金於上櫃日後將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所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各子基金淨值以新臺幣計價而基金主要投資標的為債券或期貨,因此匯率波動會影響各子基金淨值之計算,而計算盤中估計淨值所使用的盤中即時匯率,因評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匯率或有差異,因此計算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基金投組或有差異,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各子基金自上櫃日(含當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傘型基金公開說明書規定依各子基金「現金申購/買回日清單公告」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市值」加計108%,向申購人預收申購價金。惟如遇臺灣證券市場連續休假日之情事者,前述一定比例之比重得由經理公司公告後機動調整,並應於調整後三個營業日內恢復各子基金規定之比例。
[免責聲明]「元大10年期以上美元投資級銀行債券ETF基金」、「元大10年期以上美元投資級醫療保健債券ETF基金」、「元大10年期以上美元投資級公共事業電能債券ETF基金」由元大投信發行,與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公司及其旗下企業(統稱"LSE Group")之間無關聯,也並無任何形式之贊助、背書、銷售或推廣。FTSE Russell是LSE Group公司之商號。 「富時世界美元計價10年期以上投資級銀行債券指數」、「富時世界美元計價10年期以上投資級醫療保健債券指數」、「富時世界美元計價10年期以上投資級公共事業電能債券指數」的全部權利屬LES Group 旗下持有該指數之富時固定收益有限公司(FTSE Fixed Income, LLC)所有。FTSE®為LSE Group之商標,並由其他LSE Group旗下公司根據授權使用。 指數由FTSE Fixed Income, LLC或其關係企業、代理人、合作夥伴計算或代其計算。LSE Group概不就(a)使用、依賴指數資料或任何與指數相關之錯誤或(b)「元大10年期以上美元投資級銀行債券ETF基金」、「元大10年期以上美元投資級醫療保健債券ETF基金」、「元大10年期以上美元投資級公共事業電能債券ETF基金」之投資或營運對任何人士負法律責任。LSE Group概不就「元大10年期以上美元投資級銀行債券ETF基金」、「元大10年期以上美元投資級醫療保健債券ETF基金」、「元大10年期以上美元投資級公共事業電能債券ETF基金」所取得的績效或元大投信提出的指數作出聲明、預測、保證或陳述。
元大標普美國高息特別股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http://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
投資人交易本基金前,應再特別注意下列事項:1.本基金之操作目標為在追蹤標普美國高收益特別股指數相關之報酬,而標普美國高收益特別股指數成分股票價格波動(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或除息等因素影響)將影響本基金標的指數的走勢,然本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2.本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基金核准成立後將向臺灣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交易,本基金資產將分別主要投資於與標的指數相關之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投資人交易本基金除需承擔匯率波動風險外,應特別注意因時差關係標的指數成分國家之證券市場交易時間與臺灣證券市場交易時間可能無重疊或僅部份重疊,因此本基金集中市場交易可能無法完全即時反應標的指數之價格波動風險。3.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本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1)本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而需每日進行交易,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每日所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成交價格、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上市費等)、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的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2)本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基金投資組合中持有的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股票,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股票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本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有關本基金投資策略請詳見本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概況】之「壹、基金簡介」所列十、投資策略及特色之重點摘述之說明。(3)本基金均以新臺幣計價,而本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或期貨標的可能為新臺幣以外之計價貨幣,因此本基金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可能使本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即運用本基金資產進行投資組合佈局,本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本基金淨值表現。投資人於本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即新臺幣貳拾元),不等同於本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本基金成立日起至掛牌日止期間之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本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於上市日後將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基金淨值以新臺幣計價而基金主要投資標的為美國的美元計價有價證券或期貨,因此匯率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之計算,而計算盤中估計淨值所使用的盤中即時匯率,因評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匯率或有差異,此外,臺灣證券交易時間與美國證券交易時間因時差關係無重疊之交易時間,故基金之交易部位及淨值須於交易後次一營業日確認及計算,因此計算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基金投資組合或有差異,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基金自上市日(含當日)起之申購,經理公司將依本公開說明書規定依基金「現金申購/買回日清單公告」所載之「每申購/買回基數約當市值」加計110%,向申購人預收申購價金。惟如遇臺灣證券市場連續休假日之情事者,前述一定比例之比重得由經理公司公告後機動調整,並應於調整後三個營業日內恢復基金規定之比例。
[指數免責聲明]標普美國高收益特別股指數(S&P U.S. High Yield Preferred Stock Index)是S&P Dow Jones Indices LLC(“SPDJI”)的產品,且已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Standard & Poor’s®與S&P® 均為 Standard & Poor’s Financial Services LLC(“S&P”)的註冊商標;Dow Jones® 是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 LLC(“Dow Jones”)的註冊商標;這些商標已授權予SPDJI使用,並已再授權予元大投信使用於特定用途。SPDJI、Dow Jones Trademark Holdings LLC、S&P 及其各自的附屬公司(統稱“S&P Dow Jones Indices”)均不保薦、擔保、銷售或推廣元大投信的元大標普美國高息特別股ETF證?投資信託基金。S&P Dow Jones Indices 概不就一般投資於證券或特定投資於基金是否適合或指數追蹤一般市場表現的能力,對基金的持有人或任何公眾人士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聲明或保證。就指數而言,S&P Dow Jones Indices 與元大投信的關係僅為授權其使用S&P Dow Jones Indices的特定指數、商標、服務標誌及/或商業名稱。指數由 S&P Dow Jones Indices 確定、組成及計算,無需考慮元大投信或基金。S&P Dow Jones Indices 在確定、組成或計算指數時概無義務考慮元大投信或基金的需求。S&P Dow Jones Indices概不負責且不參與確定基金的發行或銷售時間,亦不負責且不參與確定或計算基金轉換為現金或贖回的相關公式。S&P Dow Jones Indices 就基金的管理、銷售貨交易概不承擔任何義務或法律責任,且概不保證基於指數的投資產品將準確追蹤指數表現或提供正投資回報。S&P Dow Jones Indices LLC並非投資顧問。將證券納入指數並不代表S&P Dow Jones Indices 建議購買、出售或持有有關證券,亦不得被視為投資建議。儘管上文已作出規定,CME Group Inc.及其附屬公司仍可獨立發行及/或保薦與元大投信目前正在發行的基金無關,但可能與基金相類似且相競爭的金融產品。此外,CME Group Inc.及其附屬公司還可交易與指數表現掛鉤的金融產品。S&P DOW JONES INDICES 概不對指數或任何相關數據或通訊(包括但不限於口頭與書面通訊,亦包含電子通訊)的充分性、準確性、及時性及/或完整性。S&P DOW JONES INDICES 概不對當中的任何錯誤、遺漏或遲延作出任何損害賠償或承擔任何法律責任。S&P DOW JONES INDICES 對元大投信、基金的持有人或其他人士或主體因使用指數或與指數有關的任何數據造成的後果,或針對任何特定目的或用途的適銷性或合適性,概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
元大台股ETF連結傘型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惟不表示各子基金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傘型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傘型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定期定額報酬率將因投資人不同時間進場,而有不同之投資績效,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及未來績效之保證,不同時間進行模擬操作,其結果亦可能不同。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申購手續費之收取方式,比率及投資人所需負責之直接或間接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 http://www.yuantafunds.com )中查詢。為避免因受益人短線交易頻繁,造成基金管理及交易成本增加,進而損及基金長期持有之受益人權益,本傘型基金不歡迎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投資人申購的是經理公司所募集發行之各子基金(即元大台灣卓越50 ETF連結基金/元大台灣高股息 ETF連結基金/元大富櫃50 ETF連結基金)受益憑證,而非申購在臺灣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交易的元大台灣卓越50基金或元大台灣高股息基金或元大富櫃50基金等台股ETF。臺灣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及前揭台股ETF的指數提供者並無以任何方式贊助、背書、認可、銷售、宣傳或推廣各子基金之募集發行。請注意,各子基金之基本投資方針及特性,未必適合每一個人投資,投資人申購前應依本身投資目標、風險承受度等條件,進行審慎評估: 1.各子基金投資於單一連結的主基金應達基金淨資產價值90%以上,故投資風險無法透過投資組合進行分散。 2.各子基金雖以連結主基金績效表現為投資目標,惟仍可能因(1)基金應負擔之費用;(2)投資主基金之比重未達淨資產100%;(3)期貨交易等因素影響,使各子基金績效與所連結主基金績效略有差異:(1)各子基金交易成本及應負擔費用(例如:經理費、保管費等)將自基金資產中扣除。 (2)為保留現金流動部位因應申贖,各子基金投資主基金比重未必達淨資產價值100%。 (3)各子基金將進行期貨交易使基金整體曝險儘可能貼近基金規模100%。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有價證券標的,故各子基金將同時承受主基金及期貨標的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落差。 3.各子基金投資於主基金受益憑證之部位,經理公司將不收取經理費,惟保管費仍依各子基金規模計收。受益人應負擔之費用包括各子基金及所投資主基金之相關費用。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基金之銷售機構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http://www.yuantafunds.com)中查詢。基金非存款或保險,故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104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19號11樓 電話(02)2717-5555